[公告] MIS板板规 (2016.08.08)

楼主: steve1121 (o'.'o)   2016-08-08 00:33:31
一、看板宗旨
  本板成立目的为交流IT相关技术与MIS职场上的酸甜苦辣、企业资讯系统与应用。
二、处理原则
 (一)板主对于未分类或分类不符之文章,有修改标题的权力。对于违规之文章或推
    文可于公告后删除。
 (二)出水桶后再犯相同板规者称为累犯,累犯计算期间为 1年。
 (三)所有的违规处罚仅追溯至检举日或板主群主动处理日前14日。
 (四)对于板主判决有异议者,可先寄站内信向原判板主说明,原判板主会判定是否
    变更或维持原判决。对最后的判决仍不服者,可前往组务板L_LifeJob 看板进
    行申诉。
 (五)欲检举者请站内信寄至任一板主信箱检举,信件标题需附上被检举人之ID,信
    件内文需包含违规文章标题、文章代码 (AID)及违规事实等资讯,未以此规
    定提出的检举案件,板主得不受理。
三、板规
 (一)请勿使用“过于激进”或“过于尖锐”的字眼发表文章与推文。
    例如:骂人笨、无知或智障...等。
    初犯者警告处以水桶 1天,累犯者水桶 7天。
 (二)禁止发表无意义、内容不充实或与看板宗旨无关的文章。
    初犯者警告处以水桶 1天,累犯者水桶 7天。
 (三)欢迎IT产业类别的广告文与产品情报文章,可立即发文。非IT产业类别的广
    告与情报,请先寄信给任一板主做审核。
    禁止发表非符合上述条件之广告文。
    初犯者警告处以水桶 1天,累犯者水桶 7天。
    [注]若是教育类(例如补习、卖书)等虽然主题是IT相关,但仍归属于其他产
      业类别文章,请先寄信给板主审核。
 (四)请勿作出违反站方规定或其他扰乱看板秩序的行为。
    未经当事人同意任意删除或修改他人推文内容者,经当事人检举以此条处理。
    板主得水桶30天以上并退文。
 (五)欲发表征才文章,请先详阅下列规定:
    1.请使用 [征才] 类别标题,并使用默认格式范本填写内容。
     范本内包含:征才公司名称、工作职称、工作内容、工作地点、薪资福利等。
    2.本看板只接受MIS、SI系统整合商等征才类型文章。
    3.薪资需有明确数值(台币不需加注,人民币或美金等外币请另加注明)。
     可列范围(例如:58000~70000/月薪,80万~100万/年薪)。
     不得低于法定最低薪资。
    4.公司征才文,联络信箱/电话必须为该公司信箱/电话。
     为避免有人恶意窃取板友个资,若无公司信箱/电话者,禁止发表征才文。
    5.不开放钟点、兼职等无劳、健保征才讯息文章。
    初犯者警告处以水桶 1天,累犯者水桶14天。
 (六)自删文条款
    于本看板发表发问问题类型之文章,若已有板友推文回复是属于有意义的讨论
    ,在未经推文者的同意下,禁止自删文章。
    1.板主于平日检查板内文章时,若发现有推文回复是有实质意义内容的推文,
     第一时间会将该文章标记 m文,以防文章被任意删除。
     禁止发文者随意删除或修改被 m文之文章内容或推文。
    2.属于闲聊、讨论类型文章,暂不受板规6 自删文条款所规范。
     (板友若怕推文被删,可使用“回文”备份文章内容及保障自己的著作)
    3.板主有权将违反“自删文条款”之文章,从资源回收桶备份回精华区,供板
     友查阅。
    初犯者警告处以水桶 7天,第二次以上累犯者水桶15*2^(n-2)天,上限120天。
 (七)非本板板主、直属小组长或群组长及站长,禁止使用及回复公告。
    (转录站方公告者不在此限)
    初犯者水桶 7天,累犯者水桶180天并退文。
 (八)请勿发表为谋求个人利益之文章。
文章内文(含推文)或签名档部份或全部涉及谋求个人利益、诱使人投票连署
    或以营利为目的之内容或连结。
初犯者水桶 7天,累犯者水桶180天并退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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