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公告] 板主征选-4/8板主提问(lunar)

楼主: rainnawind (守序邪恶的雨飒)   2024-04-09 03:01:22
※ 引述《lunar (ルーナ)》之铭言:
: 板主征选第二天提问 - lunar
: Q1 本板违规处理途径主要分为“板主主动处理”与“经检举板检举”两种。
: 近年来,大部分违规情况都是板主主动处理,而经检举板检举的比例较少。
: (1) 你认为这两项违规处理途径各有什么利弊?
: (2) 以LoL板环境来说,板主在什么情况下应主动处理违规?
依PTT“板主权力义务规范”
: 一、责任
: (1) 板主有责任对所管辖之看板,进行维护,若有不当之文章需尽快处理。
: (2) 板主有责任引导版面风气及讨论。
是故主动处理,或一般常谓之“海巡”为板主基本义务
另则本板检举板与制度之确立,依2013年时任小组长麦子之LoL_Picket开板公告
: 由于 LoL 板之检举量庞大但置底推文的资讯承载量不足,故为同时保有检举讯息之完
: 整,以协助板主进行违规认定,增进违规认定之效率,以及避免 LoL 板秩序受大量检
: 举影响,
故而有之,其立意在辅助、增进板务管理效率
据以上脉络可知,海巡是为常态情况,乃板主群克尽职责,分所应为
其余遗漏、争议,或损及权益而应由当事人提出之告诉乃论案件,则因循检举制度处理
是而除板规明订为告诉乃论之案件,因其立意采不告不理外,两者并无本质上差异
其他热门看板或有多名板主群于检举板采公开投票决,以认定违规之惯例
但LOL板板务系统,历来以互相尊重为原则,争议通常采内部讨论共识决裁定
并且通常不干涉其他板主已执行之判决,如有疑义则请当事人迳行上诉之
LOL板一日文章平均近百篇,推文上千则,板主群不可能常态性全数逐一检视违规与否
是而海巡之积极作为,应着重处理明显违规,或有引起争议、不适,乃至违法之案件
以端正看板风气,维持讨论平和,并树立典范而令其它使用者注意规则分际
: Q2 本板目前B项与C项板规罚则为“水桶二十/三十天,视情况退文”,
: 然而近年实务上鲜少有板主使用此板规将违规使用者退文,绝大多数的退文皆来自于
: D项板规中的D1。
: 近年除D项之外的退文判决仅有两例:
: #1buqGwjI (LoL) - B2E1累犯,水桶 2920 日,退文三篇
: #1c3gXPrs (LoL) - C1累犯,水桶 120 日,退文两篇
: (1) 你认为板规记述的退文条件是否适当?(即BC视情况/D必退)
: (2) 你认为在LoL板什么样的文章与违规行为应该要使用退文处分?
: 请两位参选人于4/10(三) 23:59前以回文方式作答,不限字数。
依惯例BC项板规会有执行退文,通常发生于“特殊时期”制定期间
此一规则当初写称“视情况退文”
立意即是声明在“特殊时期”或其它极端状况下,该板规有可能执行合并退文
但若此一叙述会造成一般使用这误会,认为这两项规则常态性也会退文
确实可以拿掉此一叙述;若遇重大恶性行为,则依板规第贰章第四款增减相应罚则
再者,讨论退文执行之适切性问题
依PTT现行管理权限,板务部板主职可执行最重惩处为板面永久水桶(至系统上限)
以及退文惩处,影响帐号整体权限;通常来说,退文之执行乃是针对重大恶意行为
或者扰论秩序、屡劝不听,难以遵守板面规则或至社群厌恶者
故除板规中明文设定D项(尤其D1)固定退文外
其它可能执行退文情况如下:
1.明确的恶意行为
2.短期内大量重复相同违规,恶行重大
3.出桶后又多次累犯,死性不改
4.于板面过度热门或骚乱发生(即特殊时期)时涉犯违规,而致影响板务管理效能
其实都有其它可适用条款:
1.E1闹版
2.第贰章第四款加倍
3.第贰章第三款累犯罚
4.特殊时期执行退文
比较有争议的问题是由于E1闹板本刑过重,起设标准为水桶90日
若其违规主文为B、C项则以就算双倍罚则仍为40~60日
过去LOL板板务讨论惯例,在执行违规裁定一般不滥用E1,通常需复数板主同意
若废除“可依情节退文”之描述,是否同时意味宣示第2.、第3.状况通常不退
或是E1罚则的采用机率将随之提升,变相加重
此问题涉及现任板主群量刑标准之共识,尚待斟酌
另有一种情况是现行板规内尚未明列
近年板务站长多次制定板务级通则处分,以因应来自站外的外部法律问题
即“上位法违规”,依本人所见,此行为亦具退文之必要
在下次板规修订时应予以纳入明文设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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