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板务] 自选任务之(4)板规讨论:发钱与祭品

楼主: RoMaybe (是我不够好 我还在学习)   2017-08-27 22:08:41
在讨论版龟前先附上板龟的现状:
[发钱] 分享P币给板友。 若低于1000P(税后),将以B项板规处分。
发钱后需在附上交易记录。若未附记录者遭检举依E项水桶至兑现(附记录)为止。
交易记录: 【 个人设定区 】>【个人记录】> 最近交易记录
E2【祭品文、承诺文】
借由“文章”的形式给予任何承诺之文章,如条件达成后未履行承诺,
则水桶至履行为止。
推文方式的祭品文、承诺文则不在此限。
以下我对于这两个板规的想法都非出自我自身的思考,
而是在板上看到有板友提出的零星建议觉得不错藉这个机会整理再提出。
但由于我已经忘记出处也没有做纪录,还请各位被我偷拾牙慧的板友们海涵。
一、发钱
其实以往发钱的规范只有一件事:1000P,最早的用意也是拉高发钱文门槛避免版面混乱。
但随着高义哥的慷慨和钱推文的潮流兴起,由发钱所导致版面混乱已经再度兴起。为因应
现今发钱文的混乱我个人整理出以下建议:
1.非具[发钱]标签之文章不得发钱
2.具[发钱]标签之文章只有发文者能发钱
窃以为在新增在两点规范的情况下应该能有效的减少因发钱而起的推文之乱。我在参选政
见中也有略为提及发钱文规范一件。
二、祭品
忘了上次选举在哪看到一位板友建议,祭品文应该要加以规范,如棒球板就规范祭品文仅
限俱公益性或对板友有利益之祭品,我个人是没在逛棒球板但看这位板友一提我觉得蛮有
道理的,所以这次也加到我的参选政见:
1.祭品文应具备公益或板友之利益性质,无俱备者以闹板论处
就是一些比较鸡毛蒜皮的小事,谢谢大家。
END
作者: likewen11033 (环管分析师)   2017-08-27 22:18:00
问卷不兑现也算祭品文吗?看好几个问卷都没后续消息
作者: silently0801 (silently0801)   2017-08-27 22:29:00
高义发钱从来也不是他主动于文章提及,送钱给人还要被规范我觉得不妥。高义发钱并不是写钱字才发,只要是推文他都有发目前以洗推文部分警告的效果,其实已经有效压制洗推文情形,所以我认为喜欢四处发钱已无造成阅读困扰的状况了好的了解您的想法了,感谢您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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