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longkiss0618 (剑舞北极)》之铭言:
: : 这次告G社绝对不是单一事件 而是一个计中计中计的概念
: : 注意拉 成步航要来逆转裁判了
: : 成步航: 妈打
: 补充一下 在台湾永久锁你帐号是违法的
: 最多只能7天 但G社N年前某次开会后讨论出一个结论:
: "那我们就锁你无限次7天"
: 无限次锁7天跟永久锁有没有差我就不知道了...
无限次7天其实很麻烦
可以跟PTT学
一次锁3650天
我想任何人反省个十年
什么都会变
如果个性在不变
那一样还是会在来一个十年
但人生有几个十年
给G社一个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