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winnabe (请你不要迷恋哥)
2016-07-04 16:32:42嘘 jennykam : 如果能够拿回钱 我就天天喷人家喷到死 07/04 16:13
→ jennykam : 垃圾玩家拿回费用 这根本垃圾行为 07/04 16:13
嘘 jennykam : 如果他能够拿钱回来 不就鼓励大家来喷 之后就拿钱回 07/04 16:15
→ jennykam : 来 07/04 16:15
→ jennykam : 然后好玩家拿不回钱 07/04 16:15
嘘 jennykam : 为啥他够资格可以拿回储值费用?? 07/04 16:22
告G社只是先手 后面还有一连串动作
他是不爽之前案子 LB俊跟台中法院判他有罪
1.LB俊跟台中地方法院判例表示: 帐号有人格权代表一个人
此时
成步航表示:妈打 帐号没有人格权 今天谁玩这帐号谁知道
假如我有一百个帐号就代表我有一百个人格?
我还影分身之术哩 蛤蟆油炎弹
法院判决不采信 成步航败诉
接着就是下面了
2.G社永锁帐号 = 终身监禁一个人 因为帐号有人格权
3.假如告G社失败 则代表帐号是没有人格权
4.告LB俊渎职 因为帐号没有人格权 所以他最先被嗨爪告的那案子是判错的
这次告G社绝对不是单一事件 而是一个计中计中计的概念
注意拉 成步航要来逆转裁判了
成步航: 妈打
作者: ellisteng145 (Ellis) 2016-07-04 17:03:00
张泥喜
作者: s88412112000 (天气真好) 2016-07-04 17:11:00
异议あり!
作者: redheart0216 (RedHeart) 2016-07-04 17:19:00
再来阿
但是G社永锁帐号跟终身监禁一人并不会因为帐号有人格权就划上等号阿
作者: ellisteng145 (Ellis) 2016-07-04 19:53:00
不逆转就暴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