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闲聊] M.e. 魔竞 FB(Logi-A Team 回应)

楼主: shoray (no)   2016-04-03 06:01:26
回一下C板友在推文提出的问题,
1.契约效力未定的前提是蝴蝶未得法定代理人的事前“允许”。(民77、79)
但允许的方式并未明定,可以用明示,也可以默示,
(见王师民法总则)
换句话说,以之前蝴蝶参与的公开签约、公开活动、在FB上贴的文,
无限要主张蝴蝶有得到允许应该不难。
2.假定蝴蝶和他的家长主张没有事前允许
先不说他们主张蝴蝶没有得到家长明示或默契的允许法官会不会信,
就算信了,
没有事前允许就走民法79,契约效力未定,要得承认才有效,
在这个状况下,契约不会因为无限没有催告就变成无效,
相反的,无限必须要先催告,而且A.蝴蝶的父母“确答”无效;或是B.期间内未确答
才会变成无效。没催告只会让契约效力未定
3.假定法官也相信蝴蝶真的没得到允许
无限还能主张民83,对照蝴蝶在FB上的po文、参与的公众活动,
以实务对这条“诈术”认定颇宽的状况来说……
==================================补lol点分隔线=============================
事实上,即使法官真的“中猴”让无限倒地,
我对魔竞和蝴蝶的行为只能说“感觉恶心、非常恶心”
对照fb上蝴蝶当初对老板助她度过难关感恩戴德的文章,
魔竞拿一笔合理的钱出来解约很难吗?
抓着可能有机会攻击的法律漏洞(我觉得攻击成功的机会还很低),想省这些钱?
好吧…我相信还是会有粉丝不离不弃啦…
作者: evilraistlin (神蝶)   2016-04-03 07:01:00
在这个版上黑或白有差吗 堕哥开台也是各种爽赚...说到底只有利益最重要 面子能值几个钱阿?
作者: lolo73962638 (吴强森)   2016-04-03 12:39:00
蝴蝶蝴蝶生得真美丽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