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说句公道话,这事情在NBA也有类似的例子
如火箭队的Harden,跟Lamar Odom的妻子Khloe Kardashian交往
虽然Odom跟他妻子闹得很不合,但在法律上还是夫妻的身份
火箭队都没有针对此事去罚Harden钱了
我们再想想台湾的职业运动,职棒也很少听到有球团为了这种事罚钱的
除非是像打假球或是迟到之类,有危害到球队运作的部分
否则这类私领域的事情,通常球团都不会去管
像这次日本队来台,数名球员到夜店去饮酒作乐
还有球员转圈圈将酒洒在地上,酒后失态
但日本队的回应是纯属球员个人行为,与球队本身无关
所以我很困惑,究竟这样的处罚合不合宜?
又者,其他战队是否要比照办理?
再者,要怎么认定这个尺规标准?
这种道德性的东西跟法律不一样,没有明文细节规定,又要怎么界定服人呢?
不知大家的想法如何?
如果电竞真的作为一种职业运动,是否应该要比照职棒还有国外NBA的标准办理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