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闻] 玩英雄联盟骂队友废物 5人函办

楼主: calllmedady (...)   2015-06-24 13:44:52
公然侮辱要被判有罪,一般来说必须要过两关:
1.检察官起诉你
2.法官认定你有罪
所以新闻中的5个人,只是被函送基隆地检署侦办而已,
连检察官会不会起诉都不知道。
当然这时大家又会问,因为公然侮辱被起诉的机会高吗?
答案是偏低,但不是不可能,还是要依照个案来看,
比如统神,得罪整个司法体系(还是台中的),怎样都会被恶搞,
但就一般玩家来说,通常是不用太担心啦。
举个正面的例子:
http://goo.gl/RLUZHJ
玩游戏骂队友智障、垃圾 公然侮辱不起诉
[重点节录] (有断章取义,有空还是请看原文)
桃园市大园区37岁谢姓男子爱玩网络游戏“英雄联盟”,去年9月间他不满队友侯姓男子
的表现,在游戏的公共频道上,除了用三字经辱骂侯的游戏角色外,还呛侯“智障一打三
”、“跟垃圾在打”、“为何每局都跟全家的狗在同组”,侯提出公然侮辱的告诉。
雄检侦查终结,根据法务部101年法检函释,认定网络游戏角色无法连结真实世界的特征
与身分,他人无从单由虚拟人物的帐号名称,得知真实世界某人的身分,难认定在网络游
戏辱骂该角色,而对真实世界某人的社会评价有所贬抑,不构成妨害名誉罪,处分不起诉

根据法务部、高检署的研究意见,已认定网络游戏的角色,只是参与游戏的一份子,无法
与真实世界的个人连结,因此无需保护。
从以上节录我们可以知道,
大部分在网络游戏里的公然侮辱,原则上都是可以不起诉的。
但有原则必有例外,例外的情形通常有两种:
1.该玩家有一定的知名度
比如你遇到“痒痒又臭臭DER”的,
他的本名、学历、长相.....等现实资料,都非常广为人知,
这种情况下你骂他被告的话,大概就很难逃掉了。
所以在游戏中骂他死胖子,或者在聊天室呛他废物、87,
其实都非常危险啊,这完全就是基于对统神的信任,
相信他不会告你来爽赚一笔。
2.你让检察官和法官起肚烂
欲加之罪,何患无辞,
只要检察官和法官想搞你,你99%就跑不掉了, (看看统神)
但他们平常工作都很忙,没事不会特别去找你麻烦,
所以除非你态度很嚣张,或者真的长得很讨人厌,
否则通常是不用太担心这个问题的。
但话说回来,很多人告你也不是真的想赢,
就只是想利用司法体系给你压力,消耗你的时间、体力和金钱,
毕竟公然侮辱是刑事案件,国家的司法体系会免费帮他处理,
他告你几乎没有任何损失,就可以搞得你焦头烂额,何乐不为呢?
所以最好的方法,就是不要乱骂人,
省得自己要多花时间处理这个麻烦,
但万一真的骂了,也被告了,请不用太害怕,
随便和解让对方予取予求,
上网查点功课,找免费的法律咨询讨论一下,
相信多半都可以化险为夷的。
另外有网友提到通保法,以后公然侮辱都不能查IP和个资,
那我是不是被告也抓不到了呢?答案当然是否啊!
https://www.ptt.cc/bbs/LawsuitSug/M.1422682778.A.CE4.html
参考一下这篇文章就知道了:
“检察官”侦查最重本刑三年以上有期徒刑之罪,有事实足认通信纪录及通信
使用者资料于本案之侦查有必要性及关连性时,除有急迫情形不及事先声
请者外,“应”以书面声请该管法院核发调取票。声请书之应记载事项,准用
前条第一项之规定。
司法“警察”官因调查犯罪嫌疑人犯罪情形及蒐集证据,认有调取通信纪录之
必要时,“得”依前项规定,报请检察官许可后,向该管法院声请核发调取票。
看到重点了吗?
“检察官”是“应”,“警察”是“得”,
“应”是一定得做,“得”是可做可不做,但建议要做。
因为公然侮辱本刑最重只有一年,
所以检察官在调查的时候,确实不可以跟相关单位要你的个资或IP,
但条文只说检察官不行,没说其他警察不行,
建议要做但我不做,也可以不算非法取证啊,
所以只要警察发个公文过去,
你的个资还是“有可能”被“合法”拿走的。
至于可能性多少,就要看公司了,
像facebook,非常重视使用者的隐私,
公然侮辱案件他们是绝对不给的,
至于G社嘛......你觉得咧?
代打的个资都会备份给各大战队了,何况是警察跟他要个资呢 ^.^
作者: oscar1234562 (Aurestor)   2015-06-24 14:31:00
所以公然侮辱什么时候要除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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