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文述删
看过原文后小弟猜测事情原委应该是如此,
因ZIV无法合法取得在港工作证,
故钟老板为便宜行事以ZIV个人名义在港开设所谓的纸上公司,
在台湾称为OBU帐户(境外法人之境内公司帐户),
此种帐户因每年需缴付规费以取得存续証明,
故当时由钟老板代为缴纳年费并直接将薪资汇入该帐户,
以规避在港工作无证无法申报薪资之问题(猜测),
待ZIV离队后该OBU帐户代办公司仍向挂名负责人的ZIV索取年费,
或者须支付规费以结清该帐户,
但因ZIV已离队钟老板便不愿再代为缴费要求ZIV自付,
所以才有今天蟹老板为ZIV抱不平的状况产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