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弟之前在某间家具店订购家具
(为简化问题, 金额的部分我维持比例关系 稍微调整过)
当初跟老板口头谈 总购买金额 11万元 预先付订金 1万元
订单上是写
订货金额 11万元 营业税额 5500 合计金额 115500
预付订金 1万元 尾款金额 10万元
最近家俱快要送货了 我跟老板确认尾款还要付多少钱
他却说是$105500 也就是说还要加营业税额的部分
当时手上没带着订单 没反应过来 回家后才意会到这件事
打算明天打电话去确认
想请教各位先进 如果老板坚持要另外加营业税额的部分 是合理的吗?
如果明天谈不拢 我就打算找消保官处理了 不知法律上是不是站得住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