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报] 2021台湾文学奖简章

楼主: Qorqios (诗人Q)   2021-05-03 00:24:14
国立台湾文学馆
https://grants.moc.gov.tw/
2021台湾文学奖征奖简章
壹、宗旨
国立台湾文学馆(以下简称台文馆)办理台湾文学奖,旨在向台湾当年度优秀文学作品致
敬,激励各种原生内容之创作,以彰显台湾价值、活化文坛生态,进而接轨全球文学社群

贰、征奖期程
2021台湾文学奖报名日期为2021年4月1日至2021年7月1日止;金典奖与创作奖分开受理收
件及赠奖。
参、征奖类别
一、金典奖
(一)范围:类型不限之文学图书,包括小说、散文、新诗、非虚构书写、剧本及其他评
审委员认定属文学作品者。
(二)资格: 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于本国初次出版之书籍。
二、创作奖
以剧本、台语文、客语文及原住民华语文等四种类别进行书写之文学创作。
肆、奖项及奖额
一、金典奖(图书),入围数额至多30名,颁赠入围证书1式。
奖额:金典奖,取8名。其中1名为“金典奖年度大奖”,奖金新台
币100万元,奖座1座;7名为“金典奖”,奖金每名新台币15万元,奖座
1座。另为鼓励第一次出版文学作品之作家,特设“蓓蕾奖”,取3名,奖
金每名新台币15万元,奖座1座。
二、创作奖,每种入围数额若干名,颁赠入围证书1式。
(一)剧本创作奖,取1名,奖金新台币30万元,奖座1座。
(二)台语文学创作奖,取3名。小说项取1名,奖金新台币10万元,奖座1座;散文项取1
名,奖金新台币10万元,奖座1座;新诗项取1名,奖金新台币10万元,奖座1座;前揭各项
之奖额得从缺并得流用。
(三)客语文学创作奖,取3名。小说项取1名,奖金新台币10万元,奖座1座;散文项取1
名,奖金新台币10万元,奖座1座;新诗项取1名,奖金新台币10万元,奖座1座;前揭各项
之奖额得从缺并得流用。
(四)原住民华语文创作奖,共取3名。小说项取1名,奖金新台币10万元,奖座1座;
散文项取1名,奖金新台币10万元,奖座1座;新诗项取1名,奖金新台币10万元,奖座1座
;前揭各项之奖额得从缺并得流用。
伍、参选者资格
具中华民国国籍者;投稿原住民华语文创作奖者,须具原住民族身分并检附证明文件。
陆、参选作品条件
一、金典奖
(一)本国籍出版社出版之文学图书,须有国家图书馆预行编目及国际标准书号(ISBN)
,含电子及自费出版,惟兼有电子和纸本形式者,应以纸本送件为主。
(二)以华语文、台语文、客语文或原住民语文写作。
二、创作奖
(一)每人每种限投1篇作品。
(二)原住民华语文创作,如以族语创作,须附华文对照。
(三)剧本创作主题不限,惟须是现代舞台剧剧本,以华语文或本土母语书写,至少可演
出70分钟;小说奖项创作字数上限12,000字、散文奖项创作字数上限8,000字、新诗奖项
创作行数上限70行。
(四)投稿创作奖者,须为不曾在任何媒体以任何形式(含网络及公开读剧会)公开发表
、演出;且须为不曾参加其他征奖活动之作品。若违反本项规定,将撤销得奖资格并追回
奖金、奖座。
柒、报名方式
一、收件日期:
(一)创作奖:2021年4月15日至2021年5月15日止,以邮戳为凭。
(二)金典奖:2021年6月01日至2021年7月01日止,以邮戳为凭。
二、报名流程:
(一)网络登录报名,于收件期间至文化部全球资讯网(网址http://www.moc.gov.tw)首页
进入网络报名系统,于“2021台湾文学奖”网页完成报名手续。
(二)网络登录成功后,系统将自动发送电子信件确认报名内容。为进行核对,报名者应
以A4纸打印报名表,并于参赛者及出版社字段签名或盖章后,连同应缴纸本资料,以挂号
邮寄台文馆。
(三)邮寄信封注明“2021台湾文学奖”及“类别、奖项”。收件地址:“700台南市中西
区中正路1号,国立台湾文学馆公共服务组”。
三、应缴纸本资料:
(一)金典奖
1. 参选图书1式10本;
2. 报名申请单1式(需作家本人签名或盖章)、声明书及同意书各1份。
(二)创作奖
1.参选作品:剧本、台语文、客语文及原住民华语文1式10份,剧本作品须另附1页500字
内之剧情大纲。
2.报名申请单1式、声明书及同意书各1份;
3.原住民华语文创作者,须检附户籍誊本影本1份。
捌、评审方式
评审作业分为资格审查、复审及决审。资格审查由主办单位就其格式、资格进行审查。复
审及决审由主办单位聘请专家学者、作家、评论人等组成评审委员会进行审查。评审委员
之聘任细则,另订“台湾文学奖评审委员会设置要点”规范之。
玖、其他注意事项
一、本奖项之奖金、奖座皆归著作者所有。
二、所有参选作品,概不退回;图书类作品于评审作业后,由台文馆图书室留存及业务
运用。
三、参选者所送作品格式有疑义时,由评审委员会认定之,各奖项经评审委员会决议得从
缺或弹性调整。
四、创作类之获奖作品,参选者保有其著作人格权,其著作财产权须授权台文馆得以任何
形式无偿使用于各项非营利之研究、展示及推广教育。
五、图书类入围作品之出版社须同意由台文馆进行英文摘译、出版,以提供国外版权人士
参考,亦须配合台文馆进行相关推广活动。
六、图书类参选作品得奖后,该图书封面得加上台文馆提供或出版社自行印制“2021台湾
文学奖”之贴纸,俾利推广宣传。
七、评审结果公告于国立台湾文学馆网站 http://www.nmtl.gov.tw以及台湾文学奖网站
http://award.nmtl.gov.tw/,通过复审者以电子邮件个别通知,得奖者以书面个别通知。
八、剧本创作奖获奖者须同意台文馆可委托第三方(如剧团、学校等艺文团体)进行不限
地域且至多五场之戏剧公开演出,台文馆不再另行支付授权费。
九、本简章如有疑义或其他未尽事宜,得由本馆补充修订之。
拾、回避原则
一、评审委员及任职台文馆所有人员均不得参选。
二、评审委员如遇自身参与编辑或出版之作品,应回避该作品之讨论与评审;若有其他应
回避事项,由评审委员会决议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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