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报] 创世纪全国高中诗奖 征选办法(12/15)

楼主: Qorqios (诗人Q)   2020-09-14 23:44:00
创世纪全国高中诗奖 征选办法
“创世纪诗社”由诗人张默、洛夫、痖弦于1954年10月共同创立,迄今已发行《创世纪诗杂志》六十六年,是当今华文诗坛历史最久的诗刊。历任总编辑洛夫、辛郁、张默、辛牧让诗的“独创性”与“纯粹性”在《创世纪》有鲜明的发展走向,更大量提供新生代诗人发表空间。而本奖的设立,旨在奖挹青少年学生新诗创作,提升新生代创作能量。除了推动以往“创世纪”所强调的“开创性”,也重视“与万物对话”的“感性力量”,并呼应全国高中语文领域之“素养导向”,期将“创作力”转化为未来人才的研发能量。
一、奖额与征件条件:
1.本届不分名次征选7~10名,奖金各8000元。以上得奖者除奖金外,皆颁有奖状。
2.本奖征选二十五行以内的“新诗”,主题不拘。全国高中(高职)学生均可参加,每人限投一件(单篇),且须以华文创作为主。
3.参赛作品必须未在任何纸本书籍、报刊杂志发表,亦不得于任何电子媒体发表。
二、收件期限与揭晓:
1.收件:2020年10月15日开始收件,至2020年12日15止。以邮戳为凭,逾期或文稿资料不全者不受理补件、抽换。
2.揭晓:2021年3月上旬得奖名单公布于《创世纪诗杂志》及相关网页。俟得奖人名单公布后,另行通知赠奖日期及方式。
三、收件方式与注意事项:
1.作品须以A4纸张打字打印,直式横书,一式四份。标题16号细明体,内文12号细明体。除此之外,作品上不得出现作者姓名及任何记号。
2.除上述诗稿一式四份,最后请以另纸注明真实姓名(发表可用笔名)、就读学校(含班级)、联络电话、联络地址、e-mail信箱,资料不足者不予受理。
3.得奖者于接获得奖通知后,另请提供作品电子档、详细之个人资料、照片、学生证影本(至少须有寄件参赛时的学期注册章),以及得奖感言。
4.来稿请在信封上注明应征“创世纪全国高中诗奖”,以挂号邮寄:600嘉义市文化路邮局第246号信箱,“创世纪全国高中诗奖评委会”收。
5.参赛者请自留原始底稿,主办单位不会寄回稿件。
6.奖项名称及奖额,得由评委会视该届作品水准予以变更。
7.所有得奖作品将在《创世纪诗杂志》刊登发表(视同“作品授权使用”),同时基于宣传、推广,本社亦可多次刊登、利用(包含网络媒体),或集结成册(包含诗选),可不再另外支付稿酬。
8.得奖名单揭晓后如发现抄袭、代笔或应征条件不符者,由参赛者自负法律责任,并由主办单位追回奖金、奖状。
9.征奖办法若有修订,得另行公告。
创世纪诗杂志社 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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