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报] 第19届大武山文学奖 (09/11)

楼主: Qorqios (诗人Q)   2020-09-08 00:36:24
https://www.cultural.pthg.gov.tw/p01_2.aspx?ID=3859&KIND=1
第19届大武山文学奖征选简章
1、 社会组报导文学、散文、新诗凡本国国民均可参加;黄金组凡55岁以上本国国民
均可参加;文青组-高中限屏东县在学或设籍学生参加;文青组-国中、国小限屏东县在学
学生参加,各级应届毕业生得自选组别参加。社会组作品须结合屏东县历史人文、自然景
观、生活相关之印象或感想等,黄金组及文青组主题不在此限。
2、 收件自即日起至109年9月11日止(邮戳为凭,逾期恕不受理)。
3、 参选作品一律以电脑缮打,A4纸张,内文标楷体14级字型,直式横书,编列页码
,双面打印,请标记字数(新诗请标记行数)于第1页页首(word工具迳字数统计迳字数
,字数不含题目。)。不得标注姓名、笔名或任何可辨识作者身分之记号。
4、 黄金组的作品,散文、报导文学、新诗等文类皆可,惟一份作品限一种文类。
5、 请将参选作品1式5份及报名表1份,邮寄或专人送至屏东市大连路69号,并注明
“第19届大武山文学奖”及“参加组别文类”,网络报名恕不受理。并请将作品word档寄
至[email protected],主旨:组别-文类(高中/国中/国小)-姓名;学校可统一寄送
,主旨:文青组-校名。
6、 简章索取:屏东县政府文化处服务台或本府文化处网站最新消息下载
http://www.cultural.pthg.gov.tw/
【注意事项】
1. 得奖奖金将依财政部规定扣税。
2. 获奖作品之著作财产权属屏东县政府,如用于推广教育、互联网、图书、电子
书,均不另支稿费或版税。
3. 参赛作品须未于任何一地以任何媒体形式发表(小品文不在此限)、出版或获奖
。翻译作品不予受理。如系抄袭临摹他人或有妨害他人著作权者,除自负其法律责任外,
即取消获奖资格;如已发给奖金、奖牌,并予追回。参赛作品请勿重复投稿。
4. 参赛作品如字数不符规定、参赛者资格不符规定、伪造资格证明、字迹不清者等
,作品将不列入评审;如已发给奖金、奖座、奖状,并予追回。
5. 本文学奖征件以一人创作为原则。
6. 参选类别不拘,每类仅限一篇;惟第一名者,三年内不得参加同一类。
7. 参选作品概不退件,送件时请自行留存底稿。
8. 得奖作品由本府视经费情况出版,如经出版将致赠得奖者作品集5册。(出版品之
字型、图像、印刷、包装样式等,由本府自行审酌)
9. 文青组参赛者可填一名指导老师,若学生得奖,将函文指导老师所属学校,由校
方依权责办理叙奖或核发指导证明,以玆鼓励。同一教师指导多名学生获奖时,以最优成
绩办理叙奖,不重复奖励。跨校指导者,应事先取得双方学校之同意书,并检附于报名表

10. 为因应本府给付奖金作业流程所需,请国中、国小组参赛者先行至金融机构开户
(户名须为本人)。
11. 得奖者若未参加颁奖典礼,本府将取消得奖奖金。
【评  审】由主办单位聘请国内作家及专家学者组成评审委员。作品水准如未达标准得
从缺
【颁  奖】得奖名单由承办单位公告于本府文化处最新消息,并另函通知得奖人,择期
公开颁奖。
【其  他】本案如有未尽事宜,由承办单位依需要办理修订,修正亦同。
【承办单位】屏东县政府文化处 联络人:黄兰雅
联络电话:08-7227699转123
e-mail:[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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