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报] 第四届两岸交流纪实文学奖

楼主: Tayako (+ 陌生人工作室 +)   2014-12-23 23:59:16
“第四届两岸交流纪实文学奖”由行政院大陆委员会主办;
本会(台湾文化产业发展协会)承办之征文活动,
即日起收件至2015年3月10日止(凭邮戳),最高奖金10万元。
征件讯息如下
第四届两岸交流纪实文学奖 活动简章
一、目的:鼓励民众藉文字与摄影,纪录两岸人民交流的故事,
以民间观点呈现两岸互动的历史过程,增进民众及国际对两岸交流实况之认识。
二、主办单位:行政院大陆委员会
三、承办单位:台湾文化产业发展协会
四、参加对象:中华民国国民(持有中华民国身分证或护照,或设有户籍者)、
持有中华民国居留证或定居证之大陆地区人民、
就读我大学院校之大陆(含港澳)学生。
五、征选类别
(一) 纪实文学奖:字数以3000至7000字为限,须以真人实事为题材的纪实作品。
(二) 纪实图文奖:以2至5张照片及500至1000字的交流纪实短文
(可以整篇文章或照片图说方式呈现),
以图带文,透过图文方式呈现。照片档案请设定为300dpi,
每张图不超过400kb,文学体例不限,稿件内容须为真实故事,作者真名发表。
六、评选方式
(一) 参赛稿件寄达后,即按照收件顺序编号,参赛者不得更换稿件。
(二) 资格审查:由承办单位审定。
(三) 由承办单位聘请专家学者组成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
评审依作品水准与数量得决议调整奖项或录取名额。
(四) 各类之评分标准由评审委员开会决议之。
七、奖励办法
(一) 纪实文学奖:首奖1名,奖金10万元,颁赠奖座乙座。
优选2名,奖金5万元,颁赠奖座乙座。
佳作5名,奖金3万元,颁赠奖座乙座。
入选5名,奖金5仟元,颁赠奖状乙面。
(二) 纪实图文奖:最佳图文奖3名,奖金3万元,颁赠奖座乙座。
最佳潜力奖5名,奖金1万元,颁赠奖座乙座。
入选5名,奖金5仟元,颁赠奖状乙面。
八、收件截止日期
即日起至民国104年3月10日止(邮戳为凭,逾期恕不受理)。
九、报名方式
一律挂号邮寄,请附下列资料:(一)报名表1份(附证件影本),(二)作品乙式5份,
(三)作品光盘1份(采稿纸书写者可免检附光盘),
(四)著作权及个人资料同意书正本1份(签章)。
以信封装袋密封,并注明“第四届两岸交流纪实文学奖”及“参赛类别”,
挂号邮寄至“100台北市中正区林森南路2号2楼之5,
第四届两岸交流纪实文学奖 征文小组收”即可。
十、注意事项
(一) 每人不限参加一组,惟参选作品须以中文书写且为未曾发表之纪实作品。
(二) 请采A4纸张,直式横书电脑缮打、word 12级细明字体,左边装订。
如采稿纸书写,请誊录清楚(字体工整)。
纪实图文奖请以A4纸张彩色打印参选作品,每张A4纸最多放三张照片。
(三) 参选作品及资料请自留底稿,恕不退件。
稿件请勿书写作者姓名,亦不得加注任何记号。
稿件字数不符合规定者,亦不列入评选。
(四) 得奖名单将于评审作业完成后公布于活动网站或相关媒体,
征文小组亦将个别通知每位得奖者。
(五) 参选作品经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主办单位即取消其参选及得奖资格,
并追回奖金、奖座或奖状,并保有法律追诉权:
1. 假造、抄袭、翻译他人作品或冒名顶替参加者。
2. 作品曾于平面媒体或网络公开发表者。
3. 作品曾参赛并获奖者或正在参加其他文学奖或即将刊登者。
(六) 作品出版与推广:得奖作品之作者享有著作人格权及著作财产权,
于该著作财产权存续期间,
授权主办单位得以任何方式利用、保存或转授权他人利用该著作,
出版权则为作者与主办单位共有,
主办单位为推广、行销之用,不另支稿酬或版税。主办单位保有以任何形式推广
(如数位化、公布上网、有声出版、书报杂志等形式)、保存及转载授权之权利。
(七) 凡送件参选者视为认同本征选简章,对评审会之决议不得有异议。
(八) 本活动办法如有未尽事宜,得随时修正后另行公布。
十一、简章及报名表索取
请至行政院大陆委员会网站(http://www.mac.gov.tw/)
或本届活动网站(www.macliterature.com)
下载报名表及同意书,亦可附回邮信封寄至
“100 台北市中正区林森南路2号2楼之5,
第四届两岸交流纪实文学奖 征文小组收”函索。
十二、洽询专线
电话:(02)2351-0116 第四届两岸交流纪实文学奖 征文小组
地址:100台北市中正区林森南路2号2楼之5(台湾文化产业发展协会)
电子信箱:[email protected]/*
作者: water0214 (想你)   2013-04-18 02:41:00
每每得知徴奖 都已过期 希望明年仍有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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