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报] 台湾历史小说奖征奖办法

楼主: fanyuch (圈外人)   2014-06-28 15:50:18
新台湾和平基金会 台湾历史小说奖征奖办法
http://www.twpeace.org.tw/wordpress/?p=190
壹、 主办单位:财团法人新台湾和平基金会
贰、 宗旨:本奖旨在培养书写台湾历史小说的创作人才,孕育和激发台湾人对于斯土斯
民的历史情感与想像,深化台湾人的土地认同和文化认同。
参、 征奖类别:长篇历史小说
肆、 参选者资格:不分海内外的创作者皆可参赛,惟作品须以华文提交审评。
伍、 奖额:
一、 首奖一名,奖金新台币一百二十万元及奖座一座。
二、 佳作二名,总奖金新台币伍十万元(奖额分配由评审委员会决定)及奖座各一座。
陆、 参选作品具备条件:
一、 参选作品必须十万字以上,以台湾的历史人物或时代背景为主轴,让读者透过故
事,自然地亲近台湾的历史和人物。
二、 参选作品须为全新创作,作品之局部或全部皆不得包含曾于任何平台(报刊、杂志、
网站、部落格…等),以任何形式(文字、影像、戏剧演出…等)发表过之内容。
三、 必须以印刷形式呈现之华文作品。
四、 参选作品禁止抄袭,并不得同时参加其他征文活动或补助申请案,违反本项规定
者,将撒销参赛及得奖资格,并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柒、 收件:
一、 收件日期:2015 年 9 月 1 日至 9 月 30 日止,以邮戳为凭。
二、 收件方式:
1、 依照本会提供之报名表格及相关规范填写报名。
2、 报名表格及简章可至本会官方网站之活动专页(http://www.twpeace.org.tw)下载。
3、 参选作品须以电脑打印正体中文稿(单面、12 级细明体)一式三份。并附上填写完
毕之报名表投寄。格式不符、资料不足者概不受理。
4、 所有参选作品概不退件,请自留底稿。
5、 来稿一律挂号邮寄“10469 台北市民权东路二段 42号 3 楼 新台湾和平基金会收”,
信封上请注明“应征台湾历史小说奖”。
捌、 评审:
一、 本会收件后,即刻编号,分初审、复审、决审三个阶段。初审由本会就其格式、资
格作初步审查。复审及决审由本会特聘知名作家、专家学者及资深编辑组成评审委员会
进行评审。
二、 评审结果于 12 月下旬公布。
玖、 其他注意事项:
一、 奖项从缺或增列佳作,得由评审委员会视作品水准决定。
二、 所有得奖作品,本会保有三年内之优先改作权。
三、 所有得奖作品,得奖者需配合本会进行相关之推广、宣传活动。
四、 得奖奖金均须依法由主办单位先行代为扣除应缴税额后给付。
五、 本办法如有未尽事宜,得随时修正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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