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snowtoya (小雪)》之铭言:
: 经查,本连署成立新版ZH_Couplet一案
: 有效同意票数:34
: 无效同意票数:8
: 因未达有效同意人数40人连署之门槛,故本连署案驳回
组规规定:
三、连署机制
(一) 新增、废除看板与连署、罢免板主等连署,请依国研院组规之规定(精华区z-2-2)
于AboutNew板提出连署
但是组规于 8/1 变更,其中关于连署变更如下:
d. 于 AboutNew 板进行记名连署,连署人资格为通过本站身份认证,
上站次数 30 次以上,文章发表数 10 篇以上。连署门槛为 (需同时满足):
下修连署资格。
(1) 赞成数大于 19
(2) 赞成数 大于 反对数
下修通过门槛。
8/1 新发布之规定连结如下:
https://www.ptt.cc/bbs/AboutBoards/M.1438439684.A.FA6.html
我有不懂的地方想询问。
一、目前连署有效同意人数依何处为准?
二、若再重新开启连署的有效人数是 19 或 40?
三、若依新规定改变有效人数,但此次发起连署时间早于新规定发布时间,
而连署结束时间晚于新规定发布时间,那么新规定生效是否适用本次连署?
感谢,辛苦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