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Bzz (明枪易躲,暗箭难防)》之铭言:
: 首先,各国“职业棒球”的选秀,选的都是“议约权”,即代表选择球队有与该选手谈约
: 的权利。为了保障球队,即使谈约未果,该年该选手也无法加盟其他球队。所以,球团从
: 选秀过程中得到了“议约权”,相当公平地,选手也可以视球团开出的条件来决定是否加
: 盟。
很多观点板友都提过,我觉得有一个重要的争议点,
总板曾提过,但狮板好像没有较多的讨论,请参考:
#1LvIXjJt (Baseball)、#1LvG-L_A (Baseball)
二个重要的差别:
1. 议约权
2. 优先议约权
这篇提到的是议约权,但狮队拿到的是优先议约权。
宋当然可以say no,就算苏泰安开600+裸照也可以,
但其它三只球队此时可不可以接触宋,不行,对吧!
几年前林增祥接触小买被炮,就是因为“不能接触”。
那接下来,国外球团可不可以接触,作者写不行,
我也觉得不行,除非有规定,不然就是一体适用,
统一管不到日职球团,但他们不应损害统一的权益。
以上是那二篇作者的观点,我只是加以简述、整理,
就是说七月底有二个日职球团接触宋,是不可以的,
家豪人生根本不该在八月份的时候上演,
月初苏还很客气的祝福,月底连汤都没有,就爆了,
会搞成这样,和双方对议约权、优先议约权的认知有关。
家豪人生的导演,不是苏泰安,
家家人生的利润,也不归苏泰安,
能够快速杀青的不明确处理,家豪人生让宋知名度大开,
不知是有意还是无意,苏的版面被拿去帮空气炒新闻。
: 从职场来类比,一个求职者如果投了两家公司履历,而不去录取的公司报到,就是浪费社
: 会资源吗?难道还要被录取的公司痛批:你想去另一家公司干嘛来投我们履历吗?
拿职场来比就是很烂的比喻了,和选秀的情况差太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