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PLv2 协定给的权利是拿到产品的用户(公司外发售,不分怎么用到)
包括放在路由器用户不可以直接访问的固件,人家也不是买软件的情况。
用户都有权利拿到source code。这个权利是没法缩限的,付费买产品后,
用户有不再收钱并再分发的权利。
但是RPM的package spec就不一定是GPL的了,这个可以限制打包的部分。
另外RedHat很多专案也不是GPL的。
其实我从Debian系切到Centos/Fedora纯粹是因为我喜欢用SELinux来管理权限。
Ubuntu公司经常推一些稀奇古怪的东西,AppArmor到现在还没死。
Debian又更新包超级慢,有些边缘包的maintainer经常失踪了。
基本上除了RedHat本家的,别人任何一个distro都对SELinux支援的哩哩啦啦的。
别看Arch自称自己支援的SELinux很好,在systemd和waylandn交替的时候,
都出很大的包。Arch收入的包太多了,收录条件也没有说SELinux下一定要能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