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堡荃。”
这什么烂名字啊!你们公司一点都不会取名字耶,明明就有像是约翰啊、史密斯之类的外国菜市场名,现在是在开我玩笑就对了。
“堡荃先生,这边请。”
在台湾至少叫我本名好吗,亏我父母替我取了这么好听的名字。
由于西装男随时都挂著诡谲的微笑,我看不出墨镜底下究竟有没有细微的变化,总之应该没有在嘲笑我吧。
虽然气得满肚子大肠,但我还是乖乖跟着他走,来到港边一艘小型货船。
“那么我们将进行最后的搜身动作,请把双手张开。”
史特龙拿着金属探测器贴我身上搜索,而且不知道为什么在屁股一带扫描得特别久。
没有啦,我没有把东西藏在屁眼里啦!你们是有过这种前例是不是!?
由于无法携带手机及电子产品,我越来越有签卖身契被卖到国外当奴工的真实感了。
“行驶约略四天的时间,祝旅途愉快,有需要晕船药可以再跟我拿。”
结束搜身的西装男,张手邀请我进入船舱。
我低头走进狭窄的小门,进到灯光昏暗的简陋客舱,里头已经另一名乘客坐在角落的位置了。
对方是名理小平头的青年,年纪跟我差不多,身上成套的白运动外套和运动裤和运动鞋,看上去就像个正要去打篮球的人。
我向对方行了个注目礼,自己也打算找个地方坐下来。
人还没坐稳,船身就随着引擎声开始移动,导致我一屁股坐到地板上。
对方笑着起身,走过来伸手搀扶我起来,带着爽朗的笑容问道:
“哟,第一次吗?”
废话,当然是第一次,还是说这个人已经把自己卖掉好几次了。
“应、应该算是吧。”
不清楚他在问什么,总之我点点头,坐到他的对面位置。
“我的名字是史密斯,你叫什么名字?”
靠北,为什么你的名字就这么正常。
“我叫……堡荃。”
是说对方用的应该不是真名,那我用假名回答应该也很恰当,虽然我一点也不想用这个名字就是了。
“别那么紧张,我们现在是同一条船上的伙伴,时间还很长,来聊天吧。”
即便是作为贼船上的伙伴,怎么说也是唯一的同乡人,我也算和这个人打好关系,因此很快就跟对方热络了起来。
我们无话不聊,从自己的故乡、喜爱的球队到工作经验,最后甚至谈起了艰涩的政治话题,明明我连里长的名字都记不起来。
两小时的对话过程里,我得知史密斯是台中人,来台北跟朋友合伙开店,后来经营不擅倒闭,于是过著四处打零工的生活。
和我最大的不同在于,史密斯的双亲健在,家里也不是没有祖业等着他回去继承,留在台北只是为了争一口气。
因为登船时已经是深夜了,聊到体力不支的我们各自就寝,摇摇晃晃的船舱很难入眠,花了好一番功夫才成功睡着。
隔天醒来时,船舱内竟然多了一个人,而且还是个黑人。
由于史密斯还没有起床,就我们两人大眼瞪小眼。
“China?”
坐在我旁边的黑人,首先开口发问:
“No no no Taiwan.”
这点程度的外语交流,我自认还是应付得来的。
对方不晓得明白了什么,恍然大悟的拍了一下手,之后从自己的随身包包里拿出一罐维大力递给我。
“Is it good to drink.”
“I know I know.”
────行动选项────
1.打开饮用
2.收进包包
3.叫醒史密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