距离动笔写《春天不曾到来》(Spring never comes)已经两、三年多,原始设定和大纲只
有一张薄薄的莎草纸,写了这么久,故事仍停留在第三章,没有什么进展,寥寥数千字,
连个雏型都称不上,结构残破不堪。汤玛士(Thomas)见到艾玛(Emma)后会说什么?两人会
如何互动?那个情境我实在想像不出来。
《春天》故事发生在一颗贫瘠、寒冷、资源匮乏的红色星球上,姑且称为Planet-51(行星
编号51)。那里表面全是砂土,因为富含氧化铁的缘故,土壤看起来呈现橘红色,没有大
海、湖泊、河流等大面积水域,是个只有沙漠的寒碜地方。一年到头刮著强烈沙尘暴,当
沙尘扬起,自治州发布警报,所有户外工作都必须暂停,有时候沙尘风速可达时速五百里
,影响时间长达数周。
Planet51没有四季,只有冬天,或者该说就连最暖和,该是夏天的季节,气温仍在零度上
下。男主角汤玛士是个23岁的青年,水手谷镇上少数念过书、识字的年轻人,青春忧郁、
沉默寡言,懂得很多事情,却吝惜与他人分享,在图书馆担任“键盘打字员”,古籍文本
保存员的工作。艾玛是个8岁的小女孩,没有上学,双亲长年在“睡眠”,由祖父母照顾
,喜欢“看书”,和书本有关的一切事物,常常去图书馆看书借书。因为两人天天碰面的
关系,因此认识。
大纲就到这边,两人接下来会擦出什么样的火花,剧情怎么发展,我写不出来──虽然结
局早早确定──如同书名“春天不曾到来”,Planet51没有春天,必然是悲剧结尾,但目
前卡在很前面的地方动弹不得,我为此苦恼不已,搁笔停写半年多,将记载故事的几页纸
卷压在深深的藏书下面。
我曾一度认为汤玛士和艾玛的故事会永远封存在层层书堆底下,在我的脑海里,日积月累
,生灰长蠹。但今天一大清早看到太阳出来的时候,我忽然知道了,瓶颈迎刃而解,第三
章后面的剧情和对白如泉水般汩汩涌出,原来汤玛士对艾玛这么说──“拂晓、拂晓,长
夜之后,旭日之光终将到来。”
春天到来(Spring comes)。
※※※
早上醒来时,他发现自己置身在雪地桦树林中,身上衣着不整。这是什么情况!好冷!他
哆嗦一下,一时想不透自己为什么会在这里,而不是在自己的床上。
黎明晨光破晓,照亮天地,他注意到身旁还有别人,自己握着她的手,是个小女孩。那人
看着有些面熟,过了一会他才认出来,前几天打过照面的,语带迟疑地问道:“二小姐?
”
※※※
今晚依旧是个不眠之夜,抄写的工作持续进行着,泡了热花草茶,加了点蜂蜜,他会喜欢
的?心里期待那个人的到来。
姊夫,即姊姊的丈夫。现在叫姊夫太早了,他和姊姊的婚事订在今年春天底,严格来说现
在跟我们没有任何关系,身分是未婚夫,但他不介意我这么叫。
姊夫第一天晚上不请自来到书房,着实吓到我了,那时候我正聚精会神抄《唐吉诃德》。
塞万提斯在开场白这么写道:“曼查有个地方,地名就不用提了,不久前住着一位贵族。
他那样的贵族,矛架上有一支长矛,还有一面古代皮盾、一匹瘦马和一只猎兔狗。”
唰唰唰一口气写完这段,笔尖锐利,墨水没有晕开,手感正好。“曼查”指的是卡斯提亚
-拉曼查(Castilla-La Mancha)地区,位于西班牙中部,盛产葡萄酒。此时忽然听到门口
传来一阵狺狺低嚎,似犬似狼,像隐藏在森林深处的冻土狼嚎叫,抬头看去,有个陌生男
子站在那对我笑着。
“什么人?!白痴!别看我,快出去!”我赶紧拿了桌上的书本遮住脸,希望尽可能降低
美貌的杀伤力。
“嘿、没事的,我能看妳。早上不是打过招呼,记得吗?小妹。”
我将书本拿低一些,露出眉毛和眼睛,狐疑地打量陌生人。高大、英挺、帅气,举止间散
发强而有力的自信,活像是童话故事里走出来的白马王子,原来是他。
“姊夫...?你来干什么?”呀,话出口之后我才觉得不太对,他从南方千里之外赶来,
今天第一次和姊姊见面,谈了订婚和婚礼的事情。
“小妹,我听人说妳晚上都不睡觉,在书房不知道忙什么事情,想说晚饭也没看见妳,带
了点点心和水果过来,妳饿不饿?”他笑了笑,露出一口洁白牙齿,说著将手中的食物托
盘举到胸前,迳自走了进来。
姊夫大剌剌地走进我处的房间,有记忆以来没有一个男人敢这么做,仆人们视我为洪水猛
兽、毒蛇毒虫,平时都隔着门谈话,连父亲也是如此,他却视规矩礼仪为无物。
“要不要吃点蜜香苹果、桃子李子?很甜的,你们这儿冻死人,冰天雪地的,不产这些水
果,很难得吃到南方的新鲜水果吧。”
“...嗯,谢谢。”我有点不知所措,肯定脸红了,随便拿了个桃子掩饰,上面的软毛摸
起来茸茸的,触感很好。轻咬一口,果肉软嫩,香甜多汁。
“妳在写什么东西?”姊夫拿了一颗大红苹果,擦擦果皮,接着将苹果往上轻轻一抛,接
在手中。
姊夫看起来正正经经,不苟言笑,原来会做出这么“轻浮”的举动啊,真让人意外。我心
想道,如果要把他刚刚的神情动作记录下来,该怎么写──?
他拉过一张椅子坐在旁边,一时没有离去的意思。
“我在抄《唐吉诃德》,作者是塞万提斯,歌颂骑士高贵行径,行侠仗义的小说,是西班
牙的文学典范,西方文学的奠基作品之一,最早的西方典范小说之一,非常具有抄录的价
值。才刚开始写而已,第一段──”
“为什么要抄书?是学士给的作业吗,抄这种大部头小说有什么用,未免太麻烦了。”
“不是的,”虽然没有解释的必要,但我想跟眼前的男人说清楚自己的想法,“这是我自
愿的,我给自己的磨练和测试。你知道的,我们姊妹无法走出这里,但书和文字可以进来
我的世界,每本书都相当于一个小宇宙,阅读它们感觉好像进到别的世界,越是深入阅读
,我就越想“感同身受”,试着去了解作者的想法,他所构筑出来的世界。”
“抄书就能让妳“感同身受”吗?”姊夫大口咬开苹果,发出喀滋喀滋清脆的声响。
“可以噢,如果单单阅读,文字只是符号,排列组合构成的句子和段落没有生气、没有意
义,无法留住任何东西,如果我将它写下来──比如刚刚写了‘曼查’这个地名,就能知
道这是西班牙中部区域,气候干燥,遍地土石砂砾,风力强劲,盖了一座座白色风车。空
气中仿佛能闻到沙漠的气味,看到风车扇页转动的魔幻光景。”
“原来如此──那妳抄了几本书了──?”
呀──作梦也没想到姊夫会到书房和我漫谈一晚,他和想像中不一样,原以为应该是个很
严肃拘谨的人,没想到作风平易近人,很爱开玩笑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