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各位大大或是有法律经验的帅哥美女
我们社区有跟外面的巴士公司合作,
每天都有小巴士提供我们坐车到台北,与台北到社区。每天都有固定时间班次数多班!
然后需要跟社区管理委员会购买票卷搭乘,
原本搭一次60元,一次购买60次,优待价3000
但是最近因社区巴士历年亏损,所以四月开始
一次70,一次购买60次,优待价3600
重点来了
管委会说4月以前,之前有买优待价3000的人,四月要继续搭乘的话,需要以剩下次数*10
元来补差价才能使用票卷搭乘,不然票卷会被作废
请问这是合理的吗?还是要询问消保会?
没有要战的意思,只是有这个疑问
谢谢各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