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看到的,跟大家分享囉~ :)
https://www.i-pass.com.tw/Preferential/Detail/229
喜上咩梢超值送 7-ELEVEN周满199送39元
活动说明
活动期间至一卡通网站(2月3日起开放一卡通联名卡登录)完成一卡通/一卡通联名卡卡
号登录,持已登录之一卡通/一卡通联名卡于7-ELEVEN小额消费,每周(周三~周二)累计
消费满199元(含)以上,即可获得39元7-ELEVEN折价券,每卡每周限兑换一次。
活动门市
依一卡通网站公告内已导入一卡通服务之门市
若该县市未全部门市导入但可使用一卡通之个别门市消费亦纳入活动计算
(如:台北总部门市)。
活动期间
104/02/04~104/03/03
注意事项
请先至一卡通网站或使用一卡通APP于活动专区登录一卡通/一卡通联名卡及手机号码,
或电洽客服中心(07-7912000)协助代为完成卡号及手机号码登录,以利以手机短信通知兑
换。每周(周三~周二)累计消费满199元(含)以上,即可获得39元7-ELEVEN统一超商现金
抵用券,活动兑换序号于次周一统一寄发。
消费金额之累积限于同一张一卡通,且不含一卡通加值、自动加值金额及因任何理由取
消交易之金额,另不同一卡通亦互不累积消费金额。
小额消费扣款金额之累积,非即时连线,故会有时间差,兑换短信发送之时间将以本公
司收到7-ELEVEN统一超商回传交易资料之时间为准;持卡人可透过一卡通活动网站,查询
所登录之一卡通是否符合兑换资格。
“现金抵用券”限量二万份,兑换额满活动即提前终止,将不另行通知,唯当周已登录
一卡通卡号且于额满当周符合兑换资格者,仍将依登录资料发给39元现金抵用券。
“现金抵用券”打印后,请自行妥善保管,并于期限内使用,若逾期、遗失、毁损或保
存不当造成模糊辨识不清,恕不补发;亦不得要求折现、找零、更换兑换品项,相关使用
方式及限制,依券上所载及7-ELEVEN统一超商规定为准。
活动期间如发生卡号重复登录之情事,一卡通公司将以实际持卡人为活动登录者,唯须
请持卡人连络客服中心并将举证确为持卡人后由客服中心代为完成登录作业。
若持卡人因任何理由取消交易、或因帐务争议,或虚伪交易等其他违法或违反诚信原则
之方法取得本活动兑换资格者,将取消兑换资格,且不另行通知,7-ELEVEN统一超商及一
卡通公司亦将保留法律追诉权。
本活动如有任何因不可归责于7-ELEVEN统一超商或一卡通公司之事由,而使参与本活动
者之资料有遗失、错误、无法辨识或毁损所导致资料无效之情况,一卡通公司均不负任何
责任,参与本活动者不得异议。
7-ELEVEN统一超商及一卡通公司保有随时修正、暂停或终止本活动之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