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实摘要
去年12月发生车祸,小腿骨折住院,请假三个月。
交通初判表我方未发现肇事因素,对方则不遵守交通标示。
与对方及对方保险员在三月开调解两次,但调解意见不一致,
已经开立调解不成立单子。
因接近6个月刑事追诉期,所以目前打算寻求刑事及民事进行求偿。
二、地点
1-当事人县市:高雄市
2-事实发生地:高雄市
三、咨询费:愿意,若直接委任刑事及民事官司希望包含在里面
四、预算区间:暂定10万
五、委任事项:委任刑事及民事之诉讼
六、案件进度:调解不成,准备提出先刑事告诉。
七、开会时间:因目前已回公司上班,原则上白天下午提前约,都可请假配合。
晚上或假日尤佳。
八、特别要求:热心且有帮助处理车祸受害人打官司经验的律师优先
请推荐律师姓名,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