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有则新闻,是某律师的事务所遭警方搜索,警方带走了电脑及监视器,
据报载是检方是认为该律师涉嫌“妨害秘密”。
在我执业不短也不长的期间中,曾经听闻律师事务所遭搜索的次数应该不超过
5次吧…而且都是八卦而已,案由也都不是妨害秘密。
这让我好奇到底是什么情形会让法院同意发搜索票让警方去搜一间律师事务所,
也好奇搜索票的搜索扣押范围会怎么写,扣押所有的电脑主机吗?可是电脑里通常
会有其他案件的资料,而伦理上律师对于案件内容应有保密义务,更何况还有许多
人的个资?在实际执行搜索时,警方如何在短时间内判断哪些可以扣哪些不在扣押
范围内?律师或许去过很多搜索现场,但当被搜索的是自己的办公室时,又要怎么
据理力争呢?
更重要的或许是律师事务所确实有可能会被搜索这件事。未来在管理、储存各式
纸本及电子档案时,恐怕要稍多花点心力注意下了(分类、加密、工作及个人用
分开等…),不知各位先进有什么看法呢?恳请赐教分享,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