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发原由:
我是小孩的爸爸,目前已与前妻完成离婚诉讼!小孩监护权归我,现在对方要求隔周带回
去过夜探视…
疫情前,是隔周约一天时间地点一起吃喝玩乐!彼此相处和睦…
重点:
在我们打离婚诉讼期间,小孩某星期六让前妻带回去过夜,隔天接回来发现多处挫伤与头
部瘀伤,经过医院验伤还有鼻梁骨微裂!
但是在调解庭上却以受伤地点在她那里蒐证不足和小孩表达不清无法为证为由,无法让对
方受到对应惩罚!
并且对方在庭上一直以不知为何小孩受伤搪塞…
受伤过后的一个礼拜突发第一次癫痫,后面必需谨慎持续吃药追踪治疗!
当时调解尚未确定至少得追踪治疗多久,所以调解委员暂定 ‘’半年‘’,可是后来医
生说得‘’2年以上‘’…
额外事件:
前妻照顾小孩的态度实在无法让人放心,在离婚诉讼前半个月,能顾著滑手机看电视,让
小孩跑去厨房玩清洁剂并倒出来导致衣服灼伤!
而且清洁剂当初也是她用完,摆放于厨房橱柜下方!当幼教老师不可能不知道…
事发后,第一时间并非自省,而是怪罪3岁小孩自己跑去厨房玩清洁剂…
诉求条件:
1. 希望至少经过2年治疗期,小孩7岁以上能表达整起事发经过充当证据时,才让对方进
行过夜探视…
2. 这一年来,小孩每次复发,都有一笔不小医疗开销!扶养费也想变更…
咨询费:愿意
预算区间:律师报价,不知多少合理
案件进度:收到强制令
开会时间:越快越好,小孩安全不能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