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实摘要
我曾经在外商公司担任业务代表。因业务年度结算的当天,有一笔大额订单经由我接
洽下单。而也会因此笔订单达到业绩达成率进而领取到巨额奖金。但是公司事后说这
笔订单为异常订单,故而取消,不成立。所以我的业务奖金也没有领到。公司还因此
调阅我任职时公司分配的Email。
二、地点
1-当事人县市:台北市
2-事实发生地:台北市
三、咨询费:愿意,请报价
四、预算区间:请报价
五、委任事项:咨询,写状,委任,出庭
六、案件进度:准备上诉二审
七、开会时间:平假日下午3~晚上10点
PS:第一审用损害赔偿为主体输的一蹋糊涂
第二审我想要改用劳资纠纷为主干。
案号:109年度劳诉第47号。
另外案件非常复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