良心是关乎道德的,
现代实证法律是与道德分离的,
业界生态本来就先于劳基法的修订存在,
服膺的是经济供需法则,劳基法是额外加上的国家限制,
符合人性尊严,却未必合于经济法则,这本就是诸神战争。
不按照劳基法确实是不守法,我也很支持大家去举发,
但这跟有无业界良心何干?
你会因为某A不信耶稣,就抱怨某A还有佛性吗?
作为律师,这样的逻辑怪怪的吧?
作为战斗惯的法律人,看不惯不守法的惯老板,
若非考虑到比劳基法更重要的、不属于国家法律管辖的潜在利益,
我想你早就跳出来战翻了,不会只在这murmur吧?XDDDDD
※ 引述《renamin46 (renamin27)》之铭言:
: 最近实习刚结束
: 经过几个月观察本所以及观察律师业生态,好像各位道长的加班的频率及时数都很高,而
: 且似乎很多所也没加班费,甚至连补休都没有,敢问有没有按照真的劳基法在运行的律师
: 事务所,或者福利制度(例如奖金)加总大于应有的加班费,大声在下面推文让我知道好
: 吗?
: (如果有加班申请制度,但没人申请过,这种就先不用推了谢谢)
: 我目前待的事务所是都没在运行上述制度,打卡也是 .....这就不多说,加班申请制度也
: 没人申请,原来我同事都很有爱心的做功德,实在是让出踏入律师业的我,看到前辈们原
: 来人人这么上进、人人那么有爱心,着实令人惊讶呢
: 但我只是想要安稳的当个朝九晚五上班族,偶尔加个班,领个合理加班费而已,应该没这
: 么难吧^^
: (说实在,自己都是律师还发这种文蛮可悲的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