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务所名称】
国立台湾大学法务处
【工作型态】
受雇律师
【工作内容】
1.校内法规之审订
2.校内各单位之法律咨询(含撰拟法律意见)
3.处理本校各类法律诉讼
4.审阅本校各类法律契约及文件
5.列席校内外各项会议提供法律意见
6.其他交办事项
【工作地点】
台北市大安区罗斯福路4段1号 台湾大学法务处
【工作时间】
日班,周休二日
【薪资范围】
采专案薪资支给,月支薪酬新台币70,000元~75,000元(依年资经历决定)。
【公司福利】
同公司福利
【特别条件】
1.公私立大学院校法律系毕业,具硕士学位者尤佳。
2.具律师资格。
3.二年以上律师执业工作,具丰富诉讼经验。
欢迎有意应征者备妥:
(1)约用工作人员履历表【请至台大人事室首页- 常用表单-行政人力组-约用工作人员-
约用工作人员履历表http://www.personnel.ntu.edu.tw/下载】,
若有承办知名或重要诉讼案件之经验,请列举清单检附(民事、刑事、行政诉讼皆可)。
(2)应征者担任代理人之法院判决一份(含应征者于该案提出之诉状一份) 。
(3)推荐函一封。
(4)学经历证明文件、律师证书、其他可资证明工作能力之文件
(以上资料请以A4纸张装订)。
【联络人/连络方式】
请寄达或专人送达:台北市大安区罗斯福路4段1号国立台湾大学法务处张意芸小姐收。
(信封请注明-应征法务律师)
【其他备注】
代po,勿寄站内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