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问题] 广华/育稔及其他几家律所的评价及风格

楼主: JamesBondDai (戴PP)   2020-08-01 13:21:31
奖金究竟是事务所提供的奖金
还是受雇自案的分成?
这两者可差多了
郑律师既然能回文
应该推文都有看到吧?
是否能够回应一下呢?
我想流动率的重点应该不是离职后
与原所有无保持合作吧?
对于想要去贵所面试的律师
若能得到事务所清楚的说明
我想对于事务所应是有正面帮助的
※ 引述《scheng898 (sean)》之铭言:
: 原文备份
: ※ 引述《adam838383 (南港哩贴命)》之铭言:
: : 最近104收到关于育稔国际法律事务所的面试机会
: : 网络上关于事务所的资讯甚少
: : 想了解这间事务所风格,案件类型(是不是只有组织案件),所内气氛,工作量.
: : 向朋友打听得到负面讯息,例如事务所的受雇似乎流动率极高,实习留不住,薪资待遇很差(
: : 老板很凹)等.
: : 还有主持律师的背景,受雇离职似乎有困难,甚至有人离职被恐吓....
: : (好像也有朋友学长姊是对造而被恐吓要打断手脚)
: : 但也签了警局的法顾(看脸书有大安分局,海山分局,文山一分局,台北市警察局等等),加入
: : 组织签警局法顾是正常的吗?签警局法顾后办理组织案件会比较方便?
: : 想请问曾在育稔当实习律师或是受雇律师的经验?
: : 以上是不是真的?如果是的话可能就不去了!
: : 以上是不是真的?如果是的话可能就不去了!
: : 先感谢各位提供宝贵的资讯.
: : 如有不便希望能以站内信告知相关讯息,会代为转达原PO,谢谢!
: 我是育稔国际法律事务所的创所律师-郑皓轩,我深感惊讶,我们事务所的名声居然远播
: “奥地利”,让身在奥地利的原PO百忙中还能特别关注远在十万八千里外的台湾律师事务
: 所的最新动态,实在令人诚惶诚恐。此篇文章不难看出有人对我们抱有满满的恶意,才会
: 特别劳师动众请远在“奥地利的原PO”发文抹黑,这样的不实指控使我认为有必要回应,
: 以免对不知情的读者造成误导:
: 1. 指控本所加入组织:
: “奥地利的原PO”先表示本所资讯甚少,紧接着又说案件类型(是不是只有组织案件),一
: 副似有先行查证的模样若到本所官网去看,我们服务范围多元,刑事案件只是其中一类,
: 若“奥地利的原PO”能稍作查证,也能发现本所律师们的专长并非单以刑事案件为限,更
: 不要说专精“组织案”。以下贴出在Lawsnote就能简单查到律师们承办案件的比例(我想
: 这是相当直觉的查询方式),而我们的涉外非讼案件也不在少数,究竟“奥地利的原PO”
: 上述的说法到底是什么样的神逻辑推导出来,令人费解:
: 本人
: https://i.imgur.com/VpI7yEE.jpg
: 陈士纲律师
: https://i.imgur.com/dsjT8Le.jpg
: 陈德弘律师
: https://i.imgur.com/2nMUx8O.jpg
: 紧接着“奥地利的原PO”更提到“加入组织签警局法顾是正常的吗”,只让我觉得莫名其
: 妙,居然有办法如此抹黑,实在太有创意了,难道业界所有与警察局签法律顾问的律师,
: 都是有加入组织的?
: “奥地利的原PO”甚至称“有人离职被恐吓”“对造被恐吓要打断手脚”云云,更是令我
: 大开眼界。事实上,我们开所至今都没有骂过员工,毕竟大家都曾做过员工,知道被骂的
: 感受不好,要是同仁做错事,就事论事就好,我们也不会把情绪夹杂其中,因此对于“奥
: 地利的原PO”这样空穴来风,我们有必要在此澄清,让读者们了解原PO的指控有多么可笑。
: 2. 指控本所薪资待遇差、老板很凹
: 以下就来看看本所给律师的薪资,不用去质疑真伪,这些都有汇款纪录,剩下例行的福利
: 可以直接去我们脸书粉丝团“育稔国际法律事务所”看,我懒得一一列举,实在太多了,
: 我们也懒得PO。
: https://i.imgur.com/eipdV4d.jpg
: https://i.imgur.com/vjFvt8n.jpg
: https://i.imgur.com/TpIChT7.jpg
: https://i.imgur.com/PExF82h.jpg
: https://i.imgur.com/DHDK8XU.jpg
: 3. 指控本所流动率高
: 本所去年初到现在,离职人数中,约有60%的律师是陆续出去开业,各自也都做得有声有
: 色,现在也还会跟我们互动,例如其中有到外县市开业的律师,我们也会转介案件请他处
: 理。如今连这样的美事都要被讲成是负面的流动率高,更凸显“奥地利的原PO”根本是带
: 著敌意要抹黑本所。
: 回应打到此处将进入尾声,我赫然发现自己没有带着情绪在打字,因为我不需要有情绪,
: 这完全对处理事情没帮助,我只需要抱着平常心“做该做的事”。在上一篇文章大家对我
: 们“育稔国际法律事务所”讨论特别热烈,对于当中的赞誉,我心怀感谢;对于批评,则
: 虚心检讨,我们能接受各式各样的评论,但不能纵容恶意的批评与抹黑,“奥地利的原PO
: ”也深知此事,才会特别跳转IP到奥地利去发文,明天我们就会到刑事局电信警察大队报
: 案,顺便厘清“奥地利的原PO”资讯究竟从何而来,以上。
:
作者: zoey0918 (zoey_lin)   2020-08-01 19:34:00
看起来是自案奖金 底薪一般般吧?
作者: capitalofz   2020-08-01 22:17:00
人家在忙德文起诉状
作者: yachiof94 (橘子)   2020-08-01 23:18:00
如果是受雇的自案,创所律师竟然说是事务所的奖金?把自案当奖金,还将税灌在受雇身上?
作者: HloveDahyun (夕张包装工)   2020-08-02 13:26:00
楼上,这是很多老板爱用的讲法,以小弟来说,遇到这种咖,直接就不考虑了…XD
作者: Matsui (金泽大阪然后回家)   2020-08-03 17:16:00
真的已读不回了
作者: everemember (风飘)   2020-08-04 14:14:00
把自案当奖金的话真的是可耻==
作者: m1052000 (板桥デブ)   2020-08-06 13:01:00
呵呵
作者: xiouming (..)   2020-08-09 12:57:00
自案分成不当奖金,那要怎么给受雇?
作者: ansbwmo (再少一点)   2020-08-10 04:29:00
问题是他把自案奖金讲得暧昧不明像是薪资的一部或是年度bonus啊。自案奖金本来就是带案子进来的受雇该得的,不是事务所给你的“福利”好吗?楼上是不是误会了什么?
作者: xiouming (..)   2020-08-11 20:41:00
自案分成要用什么名义给受雇才不会课税?
作者: diggi   2020-08-12 00:37:00
同上疑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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