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闲聊] 关于这次全联会选举

楼主: rrrrmmmm999 (FC肥猫)   2020-07-21 21:37:16
【我们只会发一次文】
嗨~ 大家
我们是理事参选人 22 号曾韦纶、监察人参选人 5 号刘建成
 
这次律师选举大家还玩(看热闹)的还愉快吗?各位都有收到选票了吗? 被多少人拜票、
收到了多少文宣、参加了多少餐会/分享会,大家有已经决定要投哪一队或是哪些人了吗?
 
我想大家的想法应该都一样吧
 
“TMD总算快结束了。”
 
看起来选举就是选举,全世界会干的事情都差不多,不会因为大家挂个律师的抬头就比较厉
害或选的比较君子一点,该有的选举步数还是一个不缺。
 
发现这次选举的时候,是从脸书突然一堆朋友开始募集100人的google表单,突然间,两队
就组成突然亮相,而身为一般乡民,当然就是看着两队政策然后开始看有没有认识的朋友混
在里面,到这个时候还是开心热闹的。
 
然后慢慢的,冰山一角开始出现,两边开始了没那么好的碰撞,我们的引爆点在于收到选举
公告之后,5/19收到选举公告,5/20-5/27短短7天(扣除假日大概实质上3-4天)就要决定是
否登记参选,在一阵莫名的情况下,就只好先上车(X)参选(O)再说,之后才发现原来选举日
是在2个月后的7/20。
 
然后我们就后悔了。
 
不是后悔参选,而是发现理事跟监事居然没有政见发表会,早知道就参选理事长了!!!
 
(别问我为什么不选会员代表,会员代表不就党的橡皮图章到底有什么用?)
 
而既然都参加选举了,第一件事情就是开始研究两队政策跟成员组成,越研究头上的问题越
多。两队选举的都是各地执政已久的大佬,为什么当初不能做推不动的东西,一个选举来了
,突然全部都能做了?为什么两队政策看起来一模模一样样,所以两队真正差异到底在哪里
??为什么大家都在讲怎么样让业务大成长发大财?律师法真正修法,与大家即刻会被侵害
权益的“公益时数”、“进修时数”、“律师伦理”,受雇律师的过劳等侵益问题好像都没
有人在讨论??? 
  
也许两队大大大律师看到的都是律师千百年后的展望,追逐的是大大的梦、大大的饼、潮潮
的政策,至于我们小小小律师的权益? Who Care?? 阿,要加S。
 
而直至目前,两队也没有真正就政策作辩论或讨论的意思。反而是两队候选人的八卦和攻击
各种纷飞。大多数律师们大多也挂著事不关己的态度在看两队厮杀(朋友表示:咦~有选举
吗?跟之前有什么不一样阿),两队政策也一如往常的没什么人真的下去看,投票想当然尔
最后也应该是以亲友票为主。
 
而这几个月里,除了各种文宣广告乱飞之外,我们看到好多律师“突然”举办各种研讨会、
各地律师公会“突然”变得好积极,很多大大大律师们“突然”纡尊降贵来听我们这些小小
小小律师的声音,难道我们新进律师、受雇律师的春天终于要来临了吗!!!
 
对不起,我们不相信。
 
我们没办法信任当初以律师素质参差为名,想把律师门槛设到440分的那些人(对,不是现
在的400分,是440分)。
 
我们没办法信任当初那些抨击400分门槛的候选人们,在发现上面老大居然是主导人时居然
选择默不作声。
  
我们没办法信任那些会动手去迫害“非我族类”的人们,会真心的保护我们。因为我们随时
会变成那些人的“非我族类”。
  
我们真的没办法信任。
 
其实还蛮多人有提醒过我们,这样很容易会得罪人,以后会混不下去,但对我们来说,当律
师如果还要崇拜偶像、还要怕党不给你配票、还怕得罪人、还怕混不下去就不敢发声,最后
以致不敢坚持自己的信念,那我们不知道当初为什么要考律师。(好吧,其实我当初也没想
那么多只是想混口饭吃…)
 
反正不管怎么说,因为各种因素,我们在最后的最后还是决定要出来选惹。但我们生性害羞
,也不喜欢选举造势每天照三餐发文那套,所以我们只会发一次文,如果有人(?)认同我们
的理念,可以订阅分享按赞开启小铃铛。
  
我们无意画大饼发大财,而是要以降低利益侵害、保障既有权益为主的“保护型”理念为基
调,作为本次政见的主轴:
 
1. 督促两队政策实现、开会内容透明化
督促两队高大上的政策们能真正施行,不要再用“需要政府配合”、“需要与其他公会沟通
”等方式塘塞,并定期公布会议纪录的逐字稿,让大家之后出事知道哪个锅哪个人要去背。
 
2. 推动公会劳健保
囿于法律,只有工会可以挂劳保,公会不行,但这种法律解释的问题,我们不是应该要很会
乔吗? 不然大家开个全国律师职业工会,我们大家一起罢ㄍㄨㄥ…,阿不是,挂劳保!!
 
3. 公益时数、进修时数研拟
就目前修法见解,法务部的草案上要求我们一年要50小时的“免费”公益时数,30(?)小时
的进修时数,其中的配套和细节目前没人知道也没人想谈。这么小事情,大大大律师也许也
不会Care,但我们小小小律师其实还是在意的。
 
4. 举办罗马竞技场
个人喜好。我就想看看大律师们脱下法袍真刀实剑干一场,你不想看吗?
如果你们也对于这次选举各种充满问号,认同我们的政策的话,请支持我们。
我们是 理事候选人 22 号曾韦纶 监察人候选人5 号刘建成
https://i.imgur.com/AFOw210.jpg
作者: tina1234 (tina)   2020-07-21 23:02:00
想知道你们是否支持降低跨区执业费用
作者: diggi   2020-07-22 00:03:00
想知道有无增加律师业务及打击违反律师法的具体措施。
作者: strive19   2020-07-22 00:48:00
推!
作者: coolisaac (若是不曾走过怎么懂)   2020-07-22 01:27:00
推 说出很多小律师的心声
作者: emma369 (别乱丢水球)   2020-07-22 03:25:00
作为案件量不大的小律师,不能保劳保真的很苦恼
作者: muggyman (六张犁智英)   2020-07-22 06:26:00
劳保问题除非游说修法(劳保条例),否则公会不可能成为投保单位。至于成立全国律师职业工会这样远大目标,其实还是要先从成立地方县市律师职业工会做起。当然,想要一步到位成立全律职工也不是不行,请参照最前面的路径,修改工会法后才有可能。否则恕小弟直言,这些恐怕也只是喊爽说干话而已吧~
作者: zzzmamie (Mamie)   2020-07-22 12:17:00
推你敢说出来 我投你们!
作者: oolaoola6 (jackfang)   2020-07-22 12:24:00
作者: GummyDeer (GummyDeer)   2020-07-22 12:27:00
推罗马竞技场 battle!
作者: reebok2121 (~拉面~)   2020-07-22 13:35:00
有留言给贵粉专,好像还没回复请问您对于选前w hotel 席开约三十桌请律师吃饭的看法是?
作者: kenkenliao (安安)   2020-07-22 13:46:00
说会员代表是党的橡皮图章是不是根本没看过新的律师法?
作者: Ct730d (2016唯一支持连胜文)   2020-07-22 14:14:00
话说的好听,也没回复推文的问题,粉专好像都不回的还没选就这样,选上还得了
作者: qqqmmm (秃毛狗)   2020-07-22 14:24:00
说的没错,一堆大所律师出来,说穿了也只是赚更多利益这些人都是平常就赚很大的律师,他们会真心关怀小律师吗
作者: Matsui (金泽大阪然后回家)   2020-07-22 17:36:00
文青型候选人只适用在公职人员选举吧耍嘴皮的文宣至少对我来说是没用啦
作者: food36 (福德36)   2020-07-22 20:53:00
赚很大的律师就只是为了选个知名度跟人气然后赚更大啊 哪有可能真的为小律师的执业环境着想 笑死
作者: ChrisBear (Lawyer)   2020-07-22 21:06:00
选第三势力啊 至少跳脱两队选择
作者: MonkeyPear (猴子梨)   2020-07-22 23:33:00
比较想知道最近信箱一直收到的拜票信是去哪里搜到电邮地址的...我记得向公会提供律师名录的目的不包含拜票吧,有个资法高手能释疑吗
作者: antimiss (虹言)   2020-07-23 00:50:00
说出部分新进菜鸟的心声给推。但公会劳保真的困难重重
作者: u8814032 (u8814032)   2020-07-23 11:32:00
受雇过劳真的没人重视,还是自己开业最自由,月入200k以上又不用看老板脸色,开庭还会被法官称呼大律师呢XD
作者: yujui (Ray)   2020-07-23 13:18:00
队的组织到底是理念相同还是利益组合啊
作者: ROCKMANX6 ( )   2020-07-23 15:20:00
W HOTEL那件事真的夸张!一般公职人员选举可以这样吗?
作者: tamakochan (玉子酱)   2020-07-23 19:17:00
受雇过劳就是受雇要组工会来争取啊 说真的年轻受雇不愿意组工会争取受雇权益 老雇主律师组的公会会有多重视律师界整体的利益呢?
作者: u8814032 (u8814032)   2020-07-23 21:06:00
推楼上,但受雇就是一盘散沙,所以老律师根本没把受雇放在眼里,更不用说放在心里尊重
作者: muggyman (六张犁智英)   2020-07-24 02:12:00
好奇问问,如果只缴全律会与主区会费后,不用再缴跨区费或特别会费即可全国执业(就是完全地单一入会、全区执业)。首先,是对雇主比较有利还是受雇律师比较有利?第二,是对中大型律所还是个人或中小型所经营者有利呢?ps.如果有道长觉得我这个提问本身可能就有问题、或很难有效讨论,也请不吝指正,感恩~
作者: inni (不要再骂我了)   2020-07-24 05:44:00
去找董保城拉票吧
作者: epoche (最终的殉身之道)   2020-07-24 14:33:00
不就是被加入其中一队参选的老板拱出来当侧翼,装素人?
作者: edison1003 (魯國小律師)   2020-07-25 00:41:00
楼上的推文让我豁然开朗XD
作者: ROCKMANX6 ( )   2020-07-25 01:29:00
新律师法规定全律会要经费挹注地方公会。不修律师法的话,你缴的全律会会费最后还是流到地方公会,一样等同跨区费的结果。换汤不换药。
作者: tamakochan (玉子酱)   2020-07-25 10:18:00
有规定挹助,没规定要挹助多少啊,每年挹助一块二毛五给地方也没违法,这样就有换到药了吧?反过来说,拿律师法规定有挹助当作不可能消灭地方公会的理由,也一样没说服力,每年挹助一块二毛五给地方,一半以上的地方还是倒了啦
作者: strive19   2020-07-25 16:48:00
默默收回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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