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emma18 (你好)
2019-11-27 19:33:10小妹是最近才有正式律师资格的菜鸟,因为不急着赚钱,所以目前还没受雇于任何一间事
务所。
这几天因为过去的指导律师的一个有人被告过失伤害,要开侦查庭,可是指导律师在当天
有冲庭(这是真的),没办法去开,所以拜托我跟他朋友去开,因为案情单纯,顺便让没
开庭经验的我练一下等。
因为是老师的朋友,老师跟我都没跟当事人收钱,而且也是只打算陪一次庭而已,我也是
当帮老师一个忙加上学习,所以签委任状的当下也请当事人签无偿委任切结书。开完庭后
我递了解除委任状,可是之后听其他律师说,现在侦查案件就算解除委任,书类还是会记
载辩护人的名字,只是会注明何时解除委任,而且国税局现在也不鸟你是不是有无偿委任
切结书,照样课税。
我听了整个觉得"What?"
想请问各位道长,事情真的是像其他律师说的照样课税吗?如果是,有什么解套方法?
救救现在没收入的蔡逼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