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实摘要
阿公近日过世,留有现金700万,股票少许(爸爸较阿公早过世产生代位继承问题)
(详情可以去LAW版搜寻我的ID)
二、地点
1-当事人县市:新北市淡水区
2-事实发生地:新北市淡水区
三、咨询费用:愿意
四、预算区间:来信讨论
五、委任事项:遗产诉讼代理
六、案件进度:调解
七、开会时间:可以上班时间开会
这次出国回来接到叔叔要告我们的消息,
平时有在法扶当志工,
他们是叫我当志工的时候问律师就好,
可是我觉得有点占用法扶资源,
(在法扶的时候常常看到特意让自己符合法扶资格的人要求扶助律师,我没有这个勇气)
所以决定自己找律师,
或者大家有推荐的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