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律师好,替友人代征家事法律师,希望是对同志友善的律师为佳!
一、事实摘要
友人与对方是台湾人,前几年至美国拉司微家司旅游完成同性婚姻。Marriage license已遗失、尚未申请marriage certificate,但在克拉克郡官方的recording system仍有双方的结婚纪录,现已分手,在台湾没有补办结婚登记
为避免日后有重婚之疑虑,想进一步了解后续该如何解决:
1. 可否主张双方无结婚的真意,提起确认婚姻关系不存在之诉? 或以到户政事务所做离婚登记的方式解决比较好?
2. 若此离婚方式解决,想进一步了解财产如何分配?(希望保全财产)
3. 若最后决定到户政事务所登记,如何在和对方谈离婚的过程中避免个资外泄。
4.请报价美国结婚证书认证程序代办费
二、地点:台中
三、咨询费:愿意,来信详谈
四、预算区间:欢迎来信详谈。
五、委任事项:原则上希望庭外和平解决。但不排除诉讼可能。若出庭希望与咨询的律师同一人。
六、案件进度:如事实所载
七、开会时间:上班时间以通讯软件联络。
下班时间/假日如要开会皆可以配合律师在律所见面。
友人信箱:[email protected],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