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前所未见! 律师法拟大修146条..

楼主: tony0501 (tony)   2019-04-25 10:54:19
来源:自由电子报
https://news.ltn.com.tw/news/politics/breakingnews/2769702
〔记者吴政峰/台北报导〕行政院将推出有史以来变动幅度最剧烈的“律师法”修正案,
法条从53条增至146条,除增加全国性的申覆管道,让民众不再救济无门,也在风纪伦理
委员会中加入三分之一的外部委员,纾缓“律律相护”杂音,同时公开全国万名执业律师
的惩戒决议书供民众查询,让烂律师无所遁形。
民众目前遇到烂律师,只能向地方律师公会申诉,若决议不予处分,就没有救济管道,常
被讥为“律律相护”,为强化公信力,修正案新增申覆机制,当事人若对地方公会决议不
满,可向全国律师联合会新设的伦理风纪委员会申覆,其中外部委员(如:学者)应占三
分之一,不再律师自评。
创设“律师及律师惩戒决议书查询系统”,将执业律师基本资料全部摊在阳光下检验,包
含姓名、出生年月日、律师证号、照片、惩戒决议书等,民众可凭这些资料择优汰弱,寻
找最符合本身需求的律师,也可避免遇到假律师或司法黄牛,增加保障;另惩戒委员会或
覆审惩戒委员会做出惩处决议后,司法院也应公开主文。
律师部分,修正案扩大惩戒范围,如:未跟当事人明示酬金;或中途解除委任,未事先告
知或依比例退还酬金等事由,均可移送惩戒;同时增加惩戒方式,若委员认为律师只是训
练不足,未达警告地步,可命其自费上6到12小时的教育课程;规定每年应服“公益”时
数,至于何为公益?时数多少?由全联会另订章程规定;另取消登录制,执业无须再向各
法院登录。
律师目前仅受6个月的职前训练就可执业,其中第一个月由法务部出资委托全联会代训基
本学科,年耗资约300万元,修正案删除6个月的限制,并把训练时程交给全联会自订,规
定应由实习律师自行出钱受训,预计整个实习期将会拉长。
制度面上,为了避免前年北律脱离全联会的争议再现,修正案比照会计师法,规定地方公
会与律师为全联会的当然会员,换言之,地方公会无法脱离全联会,而全联会将有个人会
员,未来理事长的选举将由全台约万名律师投票产生,不再由地方公会决定,更有民意基
础。
曾闹的沸沸扬扬的“单一入会全国执业”议题,行政院拍板为“单一会籍跨区执业”,律
师未来依照主事务所所在地加入公会,只要缴钱给全联会,即可跨区执业,至于新增一区
要缴多少钱?款项如何运用?由全联会自订,据悉,拟朝缴千元就可全国吃到饱的方向设
计。
外界关心的不适任司法官转任律师,修正案也改为只要判刑一年以上确定者,就不得担任
律师,无须经过惩戒委员会除名。
本次修正案会议由律师出身的政务委员罗秉成主持,历经与律师团体十几次的协商,定调
“自律自治”原则,可概分成民众权益、律师规范、制度改革等三大区块,呼应前年司改
国是会议的决议,也是“法院组织法”及“法官法”修正案相继出炉后,诉讼三角关系改
革的最后一块拼图。
作者: ncscu (ncscu)   2019-04-25 11:01:00
请问,修正草案说“由实习律师自行出钱受训”是指律训的钱要自己出,还是指去律师事务所实习要缴钱给该事务所?
作者: Afun2009 (谢天)   2019-04-25 11:11:00
从文义上看起来是前者,但从引号内的意旨看起来是后者。
作者: tnssh211448 (yd)   2019-04-25 11:40:00
是要付费实习的意思吗
作者: preattyall (天命不欺,岂遂殆哉)   2019-04-25 11:44:00
规定每年应服“公益”时数……(
作者: hwp1006 (HWP)   2019-04-25 11:48:00
公益时数? 当每个人王赦腻?
作者: jasonyeh (战斗)   2019-04-25 11:48:00
公益时数是指什么?免费驻点咨询?
作者: clarinaser (康瑞斯)   2019-04-25 12:07:00
自费受训有新鲜人力用,当然也要公益时数服务啊 这世界是很公平的
作者: girlonfire (Katniss)   2019-04-25 12:40:00
大功德时代来临
作者: tamakochan (玉子酱)   2019-04-25 12:46:00
作者: humbler (兽人H)   2019-04-25 13:21:00
单一会籍跨区执业 会籍不就是全联会籍?北律又退出全联会了...
作者: haohaobobo   2019-04-25 13:23:00
如果不是指自费受训及实习 条文中的收费事项是指什么啊 想先骗大家以便顺带通过这条吗 当大家不知道一堆事务所一直想推实习自费吗
作者: preattyall (天命不欺,岂遂殆哉)   2019-04-25 13:25:00
听说律师是在野法曹,倘若如此,付费实习以及公益时数是合理的
作者: haohaobobo   2019-04-25 13:26:00
收费事项解释可以很广 反正过了 要说自费受训和实习也有依据了 有种就写明这两项不在收费事项中
作者: lusifa2007 (ㄚ喵)   2019-04-25 14:46:00
应该是律训自费,之前律训时有填询问表单,满多人同意自费以延长律训
作者: Ludy760421 (左手只是辅助)   2019-04-25 15:49:00
如果能提升律训课程之品质,自费及延长律训时间也不错,又能加强民众对新进律师之信赖
作者: cyora (小鸣)   2019-04-25 17:42:00
北律有发声明澄清草案并无任何律师要自费实习的条文,也没没千元吃到饱的事
作者: people010203 (寡人)   2019-04-25 20:53:00
任何人查询系统可以查到律师年籍资料?连受刑人都没有这种待遇呢呵呵
作者: sisistar   2019-04-26 08:45:00
哇靠 自费律训 实习期间要拉长 还好我已经实习完了 也太惨
作者: qqqmmm (秃毛狗)   2019-04-26 10:24:00
刁民比烂律师还多 政府怎么不管刁民
作者: yujui (Ray)   2019-04-26 11:14:00
律训品质不是靠延长时间就能提升的...
作者: tp6m4g0 (..)   2019-04-26 12:30:00
看过司法官酸律训都在玩
作者: kilof (KiLoF)   2019-04-26 13:59:00
律训允许用电脑就是堕落的开始
作者: snoopy63 (忙死了)   2019-04-26 16:17:00
律师是千夫所指了就是了...当律师错了吗...
作者: forbit1989 (forbit1989)   2019-04-27 12:44:00
司法官实习两年,律师才一个月集合训练,是在酸什么..
作者: Ct730d (2016唯一支持连胜文)   2019-04-27 20:10:00
跟司训所相比,律训是在玩没错阿,吃喝玩乐花超多钱
作者: ilwe106 (苦尽肝来)   2019-04-27 21:05:00
律训是真的在玩没错XD 但这个风气也是建立在课程与考试的认真度不够吧我觉得
作者: louis123321 (沈胖胖)   2019-04-27 21:18:00
因为司训所成绩直接绑法官、检察官、地区 当然比较认真吧~
作者: lookfor36   2019-04-28 13:38:00
太好了!! 看到这样的修法觉得国家有希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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