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囉 各位大大
因为昨天太惊恐有打电话给发函的该股书记官
时间大概五点多 但书记官不在 是同事代接
我就大概说明一下昨日状况后
代接的长官对我的处境有点同情
就让我留下案号后说会帮我转告
今天一早跟发函的书记官连络上
她跟我说那个函是她发的
但已经分案出去了 于是帮我转接分案后的书记官
转接通了之后 才发现这位小姐昨天也有打电话给后面这位书记官
一直问说法院为何要发函给我们命我们陈报某事项
(请容我不具体透漏是什么事项,免得让长官困扰)
书记官要确认她身分
她一开始还说自己是对造公司的人
后来才承认自己是"律师事务所这边"
其实昨天跟老板讨论后 我们有猜可能是哪位道长
只是今天更确认了我们的猜测应该没错
只能说确定不是老百姓
让我觉得生命危险程度降低
但转念一想
法律圈这么小 妳这样好吗?
(转身备份最后一通电话录音档)
※ 引述《lawmayisme (the killers)》之铭言:
: 各位道长好~
: 有幸贡献我在本版的首PO
: 小弟我只是个受雇律师
: 今天在办公室坐得好好的
: 刚好小妹外出去新北办提存
: 老板也外出
: 结果某案件对造一位自称黄小姐
: 年籍不详的女士
: 打电话先是要找我老板 但老板不在
: 就接着找我 没想到开头就是一阵狂骂
: 大概是对我们书状内容不同意
: 就说我们乱讲话 还说要告我们
: 后来我觉得太惊恐 把电话挂掉
: 没想到黄小姐又打来 继续咆哮 这次是自己挂掉
: 后来第三通打来 开始骂我们书状为何用平信寄
: 这样以后他们书状也要用平信寄 让我们慢慢收
: 后来我觉得太傻眼 打电话跟老板报告
: 这时候她又打来 是合署的律师帮忙接
: 合署律师一直问她是谁 她都不说
: 后来第五通打来我还是接了 一方面也在找手机录音功能
: 于是就录到部分对话以自保 (内容也是一阵咆哮...)
: 因为觉得太扯~
: 为了人身安全 还是决定PO文
: (当作不自杀宣言 = =)
: 希望各位同道不要跟我一样
: 遇到这样令人傻眼的状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