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行政诉讼求高手解答

楼主: missp (希望)   2018-06-01 11:13:47
大家好,这个问题问了两个律师答案都不一样,只好上来请教各位高手。
假设一个行政机关对一个员工下惩处,原因是这个员工违反abc三个法令,情节重大,惩
处是解聘。
那后来法院审理的时候,员工提出反驳,证明b机关无惩处权限,c未违反法令,只剩下a

违反法令。(abc是三件不同事情)
那麽,法官会如何处理这个“解聘”惩处?
第一个律师说,会发回机关重判,因为原先的惩处是针对违反三个法令判的,现在只剩一
个,所以必须重判。
第二个律师说,abc都要推翻,否则就算只违反a,法官也可以维持原判。
这样究竟哪个律师是对的?还是都是错的?正解是?
作者: fisher790722 (闲晃果子狸)   2018-06-01 12:00:00
如果三个法令违反的罚则,都有解聘,那应该要三个都推翻才能发回重判吧,就像选择合并
作者: t83288   2018-06-01 12:49:00
你是不是想白嫖
作者: lawrence7373 (一羽毛)   2018-06-01 13:58:00
问法院
作者: avi5566 (墨西哥伦布)   2018-06-01 15:21:00
这要提前来问
作者: aij (bbb)   2018-06-01 15:25:00
不付钱就想要免费咨询吗?我只能说你要去了解人民当原告时的行政诉讼败诉率,你就有答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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