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对情侣一起经营某个小事业 (应该算是合伙 但也没有登记)
实际经营者都是女方 但男方就漫不经心 而对外都是用男生名义作交易
后来他们经营的事业有买卖纠纷而有诉讼
我认识女方 女方就来找我当代理人 (委任契约跟委任状都由男方亲签)
但由于主要经营者都是女方 所以我主要跟女方讨论案件
律师费也由女方付款 案件进行中(即将第二次开庭而已)
惟男方后来想甩掉女方 男方一整个消失
女方虽然很不满男方 但也愿意跟我讨论案情
但我有一个原则就是"书状必须要委任人看过"
现在男方消失无踪 男方妈妈就跑出来
一直认为我是女方派来要调查男方去向的
妈妈一直不愿意提供男方联络方式 只告知:状纸email即可
但重点这妈妈直接挑明了说:这个买卖的经过 男生完全不了解
我也屡次告知:
1.不想委托 就回签解除委任状之类的
2.我不需要探讨你儿子跑去哪 我只希望他可以跟我确认书状
结果今天他妈妈就一整个不接电话了
疴 消失的当事人 请问一下各位道长该怎么处理 下礼拜就要开庭了
冏 请问各位有什么好的建议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