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搞革命 北律退出联合会力推“单一入会全国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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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9月9日律师节,台北律师公会将召开会员大会,就北律坚持“单一入会全国执业”,
退出律师公会全国联合会的主张进行表决,将在会员大会展现态度以高票数做出决议,这
是一场律师界的社会运动!
台北律师公会理事长薛钦峰强调,占全国律师人数近8成的台北律师界对此事空前大团结,
目前报名参加当天中午餐会的已超过千名会员,远远超过表决成案人数,但与会成员还在
持续增加中,北律希望透过会员们表决的集体意识展现,刺激联合会的改革,更促成立法
院积极进行《律师法》的修法行动,推动司法改革,以真正确保诉讼当事人的权益。
这场律师改革运动 就从2017年律师节开始
台北律师公会理事长薛钦峰7日投书媒体向台北律师界发出动员令,要大家在9月9日律师
节在台北律师公会会员大会上展现律师们全力推动修正不合时宜的《律师法》的决心!
薛钦峰表示,北律提出“单一入会全国执业”已27个年头,要求律师们要在其事务所以外
地方执业就必须缴交入会费加入当地的律师公会,如此重复入会方式根本不符比例原则,
不仅严重侵害律师的工作权,也影响人民自由选择律师的诉讼权,尤其现在其他专门职业
,如各种技师、建筑师、会计师等公会均已采单一入会制度,律师业最早发起,却至今仍
未实现,修正入会制度已是大势所趋。
目前全国包括台北律师公会,共有16个律师分会,各地的入会会费不一,从数千到数万元
,以花莲、台东的5万元入会费最高,但根据台北律师公会统计,会员有7237人,占全国
执业律师总数(加入各地公会有8871人计算)达8成,若仅以台北的在地会员,不计其他地
方为在台北执业而入会者,计有5358人,占全国律师的6成,过去其他分会多坚持重复入会
制,依《律师法》第21条第1项,“律师应设事务所,并应加入该事务所所在地及执行职
务所在地之地方律师公会”,而北律以外地的律师分会,或以高额入会费形成门槛,也形
成另一种垄断。
高昂入会费形成垄断 不符合司法正义
前台北律师公会秘书长高涌诚表示,一旦律师接受当事人委托到其他县市执业时,就必须
加入当地律师公会的分会,自然也将入会费转嫁到当事人身上,成为诉讼当事人的经济负
担,目前一个案子的律师费约是5万到10万的费用,若再加上入会费,将不只此数;因为避
免增加诉讼成本,当事人只得被迫选择另外寻求、委托诉讼进行当地的执业律师,而非自
由选择当事人熟识或信任的律师,这真的是很不符合司法正义的事。
又薛钦锋以花东的现况为例,因花、东律师分会高昂的入会费确实成功有效地形成垄断,
非当地执业律师根本没有意愿接受委托跨区到花东执业帮当事人辩护,结果花东地区极缺
法扶义务律师,依规定一位法扶律师一年只能受理24件法扶案,花东的少日法扶律师根本
是人人受理件数额满,且疲于奔命,即因律师公会此一坚持重复入会才能执业的制度,亦
严重影响弱势诉讼当事人权益;又若是当事人在律师执业所在县市遭调查局侦讯,之后遭
跨区移送其他县市的检方复讯,这时受委托律师根本来不及临时加入跨区的律师分会,这
时受委托的律师或只能选择继续协助当事人,但遭当地律师公会惩戒,或选择被迫为当事
人辩护,“真的是很不正义的事!”
拒缴“过路费” 完成“单一入会”
尽管台北律师公会已在8月15日以拒缴“过路费”的诉求发表声明,宣布台北律师公会退出
全联会,不过,北律推动修改《律师法》,坚持“单一入会全国执业”的诉求,并不仅仅
只是为了争取个人工作权益的行动,更具有推动司法改革及司法正义的价值,薛钦峰说,
律师是为人民而存在,律师公会则是为律师而存在,如今壁垒分明的重复入会制阻碍了各
地律师们追求进步的良性竞争,日、干、东南亚、香港,甚至中国都无此种限制,台湾律
师界不应再故步自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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吵这么久的事 这次修得过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