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务所名称】 真亮法律事务所 所长林亮宇律师
【工作型态】 受雇律师1名
【工作内容】 1. 办理案件、撰写书状、开庭、参与客户开会、
审阅撰拟契约、回答客户法律问题等事务所交办之业务。
2. 目前真亮法律事务所连同所长共有5位律师,
近年来业务数量与范围均有成长,
故需再增加一位律师,以确保服务品质。
【工作地点】 台中市
【工作时间】 9:00 AM ~~6:00PM 午休1.5HR ,
上班时间依照供政府机关规定,休假制度依劳基法规定。
【薪资范围】 月薪50,000元以上,视经验调整。未来视工作经验及表现调薪。
【公司法遵】 均依法规投保劳、健保,并提拨劳工退休金,
雇主并有投保雇主责任险,以保障每位同仁的权益
【公司福利】 1. 办公室内充足零食。
2. 年终、三节、绩效奖金。
3. 不定期聚餐。
4. 开车远地出庭油资补助。
5. 为了台湾的未来,产假12周(较劳基法增加4周)
【特别条件】 1. 大学以上毕业,不限系所。
2. 具备基础电脑文书、打字能力。
3. 稳定、正面、具抗压性
4. 有汽机车驾照并自备汽机车,
能开车赴新竹、苗栗、南投、彰化、云林、嘉义等地,
开庭、拜访法人客户者佳。
5. 愿意以二年为规划者佳。
【履历请注明】 1. 最快可上班时间。(早于106年10月31日者佳)
2. 说明对于律师工作的想法、对自己未来的规划。
3. 说明过去与现在擅长的领域以及未来有兴趣钻研的领域。
【联络人/连络方式】 请将附照片之履历表(转成PDF档案佳)寄至事务所信箱:
[email protected]
来信标题请注明:“应征受雇律师(姓名)”,
收到履历表经审阅通过后,事务所会主动联系面试。
【其他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