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问题] 联鼎法律事务所的评价?

楼主: caesar76513 (弱水三千)   2016-08-10 21:06:46
鉴于先前有学弟妹问过我有关联鼎的工作状况,
趁著这机会我也顺便分享一下我过去在联鼎的工作情况,以供未来的新进律师参考。
我在2013/10至2014/07曾在联鼎担任过法务,
在联鼎工作担任九个月的时间,非常痛苦,也非常难忘。
联鼎在三十年前是跟理律齐名的知名事务所,
过去主事者丁懋松大律师、陈国慈大律师,当时都是非常顶尖的涉外法律专家,
联鼎也曾经培育了许多知名的法律/企业界人物,
可以说几乎待得久,耐得住磨的,后来去其他地方都是翘楚。
我举几个例子:
台大王泰升老师、理律牛豫燕律师、投资银行家陈嫦芬女士,
前光宝集团法务总监,现任台湾企银国际租赁总经理陆义淋先生,
还有本文主题正律法律事务所的执行长张大修先生,过去都曾经在联鼎工作过好几年。
因此联鼎在法律界的地位应该可以算是元老级的,特别是涉外法务。
不过两位元老都已相继离职/退休,目前是由第二代掌门人掌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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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入正题:
在我工作的那段期间,联鼎的业务大概有八成以上都是跟涉外有关,诉讼非讼都有,
因此如果未来的新进律师想要学习涉外业务,却又无法进入目前知名大所,
可以考虑去联鼎面试,有机会的话能够学习到不少涉外的业务。
而其中又以非讼业务占大宗,在我任职期间,我曾参与过的业务有:
1. 协助葡萄牙科技媒体集团在台设立子公司;
2. 协助某国内船运公司与某银行的船舶融资交易,以及船舶抵押权涂销登记;
3. 协助国内某德系车商处理公司营运法务;
4. 协助加拿大新创事业规划商业模式;
5. 协助加拿大在台子公司进行营业让与的实地查核与退休金议题法律研究。
接着,联鼎训练新进人员的方式,是源自于英国律师训练学习事务律师的传统,
从仪态、沟通、办案、思考方式,都会进行全方位的训练。
而全方位的意思,代表一开始工作时,会不断地被骂,
如果没有在两到三句话之间,让老板了解重点,会被骂;
如果没有做好法律研究的基本功,查询法律问题没有得到一个Y/N的答案,会被骂;
如果没有依据老板的指示,一步一步地完成工作,会被骂。
在进行法律研究后,与老板讨论过程中,老板会不断挑战你的思维,
如果有一丝不确定的地方,就会被电爆;
每个法律问题的研究,都要研究到几乎100%的确信;
每个问题,知道就说知道,不知道就说不知道;
老板会时常询问手边案件的处理进度,自己一定要非常熟悉状况,否则就是被电爆。
联鼎的传统就是让新进人员体认到,
自己经手过的每份文件,每封email,都会直接传达到客户里。
因此在联鼎工作除了自己,没有任何人可以依靠。
可以跟同事互相协助,但最后工作要做好,只能靠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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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过去的工作纪录中,曾经英文email被改了七八次、存证信函被改了十几次,
合约修改意见也经常无法达到老板的要求,天天被骂是家常便饭。
我刚上班的第二周就想走了,但那时老板告诉我,只要我撑过半年,我一定会进步。
后来真的有明显感受到自己能力变强,虽然对于工作还是无感。
我大概在工作到第七个月时,才开始有让老板稍微满意的工作表现。
代价是每天都觉得自己像一坨屎的感觉,持续半年。
精进的部分有英文读写能力、沟通能力、思考逻辑。
相信这些都是一个法律工作者要纵横职场所应该具备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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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试用期刚过时曾跟老板谈判薪资,
只要老板觉得合理,他们都愿意加薪。
那次的经验让我体会到,You get what you negotiate.
薪资、待遇、福利,都是用谈判谈来的。
所谓的薪资水平都是浮动且可以打破的概念。
最后,我做了九个月离开,当时有自己觉得更想做的事。
不过现在回来看,当时那九个月的训练,为我的职涯打下不错的基础。
虽然我觉得自己还是欠缺训练,
至少有基本的能力可以在职场上生存。
如果再让我选择一次,我会希望在联鼎待久一点,练强一点,再离开。
但事实证明我也不过只是个平凡的七年级生,而非人中龙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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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是,如果想要挑战自己,而且也耐得住骂、耐得住磨,
想要学习涉外法务,然却苦无门路的律师/法务们,
可以尝试勇敢地往104丢履历,因为我离开之后,联鼎的流动率仍然相当高。
我不知道该怎么解释这个现象,
是因为年轻人都跟我一样不耐磨呢,还是这种古老的训练方式不流行了,
还是主事者的领导风格不够吸引人,我不清楚。
希望这篇文章可以给未来选择事务所的捧由作为参考。
作者: Parinya (无名小律师)   2016-08-10 21:25:00
作者: nengneng (nengneng)   2016-08-10 21:29:00
张大修不是律师吧
作者: abacada (放眼2006)   2016-08-10 21:40:00
用联鼎查关键字竟马上查到这个@@ http://goo.gl/8Lb458
作者: jolycoco (要去哪里领500?)   2016-08-10 22:27:00
抱歉我在英商待了四年,认识几个英国律师,人家英国律所真的不太像这样骂人相长的,目前只有听到一个律师自愿工时很长被老板当是不是能力不够要花这么多时间
作者: Saholia (理想)   2016-08-10 22:52:00
张是美国纽约州律师,但没台湾律师执照
楼主: caesar76513 (弱水三千)   2016-08-11 05:54:00
所以我是用张先生,而非张律师嘛。另外J大,感谢补充。不过我在文中说的是“训练方式”,而非“训练风格”。如果当初我接受到的是严谨而温柔的“训练风格”,说不定我现在仍在该所工作。
作者: NTUDFFL (The Dreamer)   2016-08-11 08:56:00
感谢原po分享,原po很帅
作者: jobshencbsil (很傻很天真)   2016-08-11 10:45:00
原PO是个帅哥
作者: Saholia (理想)   2016-08-11 11:18:00
3楼a大贴的案例很有趣,最后联鼎在更ㄧ审大逆转。不用赔不过法院逆转判免赔的理由同样是时效,而不是联鼎没疏失
楼主: caesar76513 (弱水三千)   2016-08-11 11:21:00
不知道是不是因为这案件让丁先生提早退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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