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极菜,因当事人是亲戚,经济拮据,只好硬著头皮帮她一些忙
案件是民事案件,有关不动产买卖瑕疵及给付违约
想请教各位大律师,问题详列如下:
1.当事人多次尝试调解不成,加上准备证据延宕,所以应该会临庭递状答辩。
疑惑的是,不仅跳过程序庭,一开始就是调解庭接着五天后就言词辩论了。
各位道长对法官这么赶的有没有什么看法?是否因为还未递答辩状的缘故
才会进度排这么紧。
2.十几年的大律师随口建议第一庭言词辩论先请假,不要临庭递状,这样可以
花多点时间写,也可以不用临庭递状被骂。各位大律师有建议吗?
实在不想给对照任何一造辩论判决的任何机会
3.当事人提到希望每庭以路人甲方式到庭旁听审,鉴此大律师所言
(https://www.facebook.com/permalink.php?story_fbid=640165849358220&id=10000094
4336615)“民事诉讼,原告、被告都不一定要出庭,也建议最好不要出庭。
有些事情,法官会想知道,但是律师不一定想让法官知道。如果原告、被告都不出庭,
律师可以使出大绝招,叫做:‘另具状补陈。’”记得之前老师讲过,“法官因对照
律师或原告认得当事人,也会压着当事人问问题。”
不知各位大律师的经验及建议是不是劝当事人不要在停中出现,即使旁听也不要?
先送上十二万分的感激了。
已考虑资助当事人请有经验律师合作,但以上问题仍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