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osee (os)
2015-12-15 22:36:58请教一下
我注意到一个很怪的现象
就是刑附民 在谈调解 和解的时侯
通常 调委 跟法官 在做笔录时
都不会谈到违约的问题
顶多是一期不到视为全部到期 然后作量刑上的参考而已
但 原告有请律师的
律师一般就会多说要再多写一个违约金
若是不履行 则赔偿和解金的三倍
请教一下这个实益到底在哪里啊?
为什么专业的调委跟法官都不提 (但他们也会提到不履行的问题)
律师却都会提呢?
是因为其实没啥意义 但单纯律师收了费 要多说一点这样吗??
作者:
Homeyu (以身作则)
2015-12-15 23:11:00立场不同而已,调委、法官只要解决纷争就好,没必要为任一方多争取什么,更不用讲违约金的问题。
作者:
deann (古美门上身)
2015-12-16 12:07:00实益就是当你违约的时候 他可以多跟你请求惩罚性违约金阿
作者:
AhUtopian (It's my Life)
2015-12-16 17:31:00律师或有签过合约经验的人会建议违约金很正常吧。
作者: Bluesemen (蓝洨人) 2015-12-16 21:14:00
你多虑了,单纯因为刑庭法官不熟民事而已(误
作者:
itski (それじゃ)
2015-12-16 21:26:00调委跟法官不用自找麻烦,搞不好多这一句话,对方就不签了
作者: fisher790722 (闲晃果子狸) 2015-12-17 11:21:00
原因应该是法官跟调委立场是中立的,不能偏向保护任何一方
作者: ixixet (= =) 2015-12-18 23:13:00
一个奇蒙子。毕竟促进调解,不希望破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