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之就是家人和对方发生车祸,对方理赔员态度极为恶劣
初判结果我方无肇因。
我方已损失将损失约莫30万。
对方富邦的理赔员捉小放大,只愿赔住院相关与因此导致的月子中心价差,
以及个人24小时陪伴,但他们则以死猪价每日1200的标准让我当廉价台佣等项。
只愿先出险十万出头。
但对于薪资损失与未来伤疤整形、复健等项目装死
然后还放话车祸伤到脂肪层刮掉一块不过就是擦伤,精损最多八千
要的话就上法庭,可以耗个一年半再说。
也罔顾其车辆任意险理赔额达数百万的的保户可能因为出庭然后丧失工作。
查过些判决,对于受伤所致的工资损失与年终损失基本上是判赔的。
而对方保险公司对于住院部分既然会赔,表示认定责任归属。
却要兔脱薪资和奖金损失,她妈的莫名其妙~ 除了不想付大钱,难以理解其逻辑。
虽有第二次调解,但应该不会太好。
为免我当场刺死对方,
诚心请征一名律师,叫富邦鸡掰人吐出该吐的东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