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才收到不起诉书
来兑现当初的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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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是我的答辩书
以下是我所写过并认为可受公评的言论(刑法311条)
"都已经遭到报应了还上节目乱放炮,真替你的孩子感到悲哀"
首先我想请问秦委员,不!应该是秦议员才是。
贱民百姓小弟我所写的文字当中有哪个字眼侮辱到您高贵的天龙人格了?
如果是"报应"二字,那草民想问问议员,身为一个政治人物您所认为最重要的是什么?
在草民的见解是"民心",不得民心所以当初立委初选都没过正是草民文中所提到的"报
应"。
莫非议员自认所为问心有愧,才会意有所指。
倘若真不幸触怒到您高尚却弱小心灵上的逆鳞,小弟仅只能礼貌性口头上一声抱歉,
毕竟个人造业个人担,只能用种因得果一言以蔽之。
身为政治人物,也就是一般人称的父母官,对民众等同于爹娘的存在,
却不肯多做些益于公众的事,上节目譁众取宠,难道算是另类的选民服务吗?
在草民看来这才是对选民的莫大侮辱与不幸,曾身为教育从业人员,替孩子担忧理所当然
,
要是草民有像跳梁小丑般的父母而感到悲哀更是再正常不过的思维了。
至于感到悲哀也仅只是本人的主观感受,本人的感受又与侮辱何干?可否请议员多做解释
?
念秦委员年事已高,言尽于此,图个善终多积善缘也不失为种好方法。
诚挚终遭忌,若真成为了法院认证的报应而沦为笑柄,实为不智之举,望其三思。
最后我想说的是
KMT OUT TAIWAN U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