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 被wangwechung 告公然侮辱罪

楼主: laicher (laicher)   2015-06-30 20:01:12
标题不知道怎么打
只好直接指名ID了
在这里指提告人为A
在2014/6时写信叫我把侮辱的言论删掉
否则提告(此时GOOGLE已完全找不到任何纪录)
他针对只要有人留言的人就告 当时O2的版主也被告 他说他有到案说明
两个月后警察就打电话来
警察也表示无奈 他说A是法律系的 很懂法律
总之A坚持提告网友 还说警察怠职
因A住台北 我现居南部 要我去那边做笔录当然是不会去
我也直接写站内信给A 我也不想浪费时间陪他浪费司法资源 他想要我道歉就道歉
便请他撤告
后来就说他会撤告
但2014/8月还是收到台北警察局的到案说明通知书
我没去(上网看警察局的可去可不去)
就在刚刚 2015/6/30 收到地检署通知书 他字
需要我到案说明
结果A先生还是没有回应我为何不撤告
我不知道私底下和解是否有法律效力(有我与对方的ID)
总之下礼拜一就要去一趟地检署 我那周还要上班值班 真的很机车...
我想问.
1. 可否有版大可以帮我找系统人员找文章...
2014年以前的文章 现在没有记录了我没办法证明他的追朔期已过期
只有他的相关纪录
https://www.ptt.cc/bbs/ID_Multi/M.1389947436.A.9C3.html
我要找的是这篇
http://www.ptt.cc/bbs/AllTogether/M.1334143915.A.1C5.html
希望有内容跟日期 QQ 拜托..
(网络上说公然侮辱罪是六个月 如果真的没办法只好用这个)
2.今天声请移转管辖处理可以吗
因为要到的地点是老家(户籍地)
但我目前生活上班地点在别县市
3.有跟我同一件案子的人吗?
可以分享一下吗
作者: swattw (Swat-未來模式)   2015-06-30 20:18:00
不行
作者: jiunyee (点点)   2015-06-30 20:30:00
只找到这个 看看吧 http://tinyurl.com/nnoy9b3
作者: v3su   2015-06-30 20:53:00
请移转管辖,因为您是网络诽谤,依照刑事管辖权,您可以办理移转。写信跟您的承办检察官声请移转管辖
作者: Lailungsheng (原来我是萧远山...)   2015-07-01 08:53:00
那个.打出对方ID.有没有问题?如果推文有人批评时?2014/6月收到信.8月收到通知书(那没超过吧?如果有站内信.可以印出来带去当证明.
作者: v3su   2015-07-01 13:01:00
L大不须担心,我相信大家很有分寸的。另外如果真的那么不小心被提告了,外县市的可以声请移转管辖,让提诉人来自己县市。
楼主: laicher (laicher)   2015-07-02 09:21:00
Lailung大 po文应该是2013年了,但我找不到完整文章刚看了通保法 是不是除非检查官执意要上诉 否则很难成立另外想问 修正案通过 适用案件是立案之前还是起诉之前?
作者: Lailungsheng (原来我是萧远山...)   2015-07-02 09:58:00
我在去年通保法过后也有被告一件诽谤案子.还是能告.那件案子.检察官不起诉后.原告又上诉.然后被驳回.关于检察官执意要"上诉"(是起诉的意思吗?)原告提告后.检察官会传被告了解案由.只要于法有据.检察官通常不起诉.
楼主: laicher (laicher)   2015-07-03 07:54:00
原来如此,谢谢lai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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