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rocfrank (roc_frank™)
2014-02-24 17:11:13※ [本文转录自 Gossiping 看板 #1J2mmZ-P ]
作者: lovea (lovea) 看板: Gossiping
标题: [新闻] 推个文都要怕被告 四叉猫:希望能修法
时间: Mon Feb 24 17:08:48 2014
推个文都要怕被告 四叉猫:希望能修法防滥诉
http://www.ettoday.net/news/20140224/328306.htm
记者饶伟生/台北报导
台大批踢踢实业坊新看板“法律诉讼板”(LawsuitSug)近日开张,首位发表心得并被M文(
优质好文)的作者就是前八卦版主“四叉猫”(XXXXGAY),他在接受访问时表示,批踢踢最
近诉讼事件频繁,希望能借由分享心得帮助同样因网络言论被告的网友,更希望能借此引
起立法者注意,思考是否该修法喝止“滥诉”行为。
四叉猫透露,自己从当版主到卸任至今为止,已被告了四次。“有很多乡民写信跟我说他
也因网络言论被告,但我不是法律专长,只能提醒他们,千万不要和解。”四叉猫分析说
,“现在已经不是推什么文会被告、推什么不会被告的问题,我只能分享诉讼心得,教网
友被告时,该如何申请案件转移到户籍地,至少可以减少南北奔波的疲劳。”
四叉猫说,自己的笔迹丑,又常写错字,还用可爱信纸申请案件转移至户籍地都能通过了
,更何况是其他字比他漂亮,又能找到正式稿纸的网友呢?“不用怕麻烦,你们也可以!
”四叉猫热情地说道,“但信件中一定要提到案号,你的基本资料,为什么要转移?为什
么要请假?这几点都要清楚告知。”
四叉猫形容批踢踢现在“滥诉”频繁,“希望立法者可以注意这一块,看是不是能修法说
,该如何减少滥诉的状况。”四叉猫以过来人的姿态,尽力为网友解答诉讼相关问题,也
有乡民律师主动向其他版主表示愿意提供免费法律咨询,教导乡民网络相关的法律问题,
希望能够帮上一点忙。
专业律师表示,不管是不是因为对方挑衅,只要出言在网络上公开骂人,公然侮辱罪就会
成立,但成案不代表告得成,过去法院就曾判过如“天龙人”、“疯子”、“他妈的”,
属意见评论或俚语,不构成公然侮辱判被告无罪。
作者:
Carmelo (Melo)
2014-02-24 17:09:00推
作者:
olaqe (永远不是我就能实现)
2014-02-24 17:09:00推文推到被告 真的很蠢耶 哈哈哈哈
作者:
madden (《我是一个小说家》)
2014-02-24 17:09:00中肯,现在大家都这样赚钱
作者:
cpz (我是闪亮亮的钻石)
2014-02-24 17:09:00四插猫是谁啦干
作者:
nixon (为人民币服务)
2014-02-24 17:09:00那人民的诉讼权力是被剥夺了吗
作者:
XXXXGAY (OL打杂小妹)
2014-02-24 17:10:00有我耶(滚动)
作者:
superyou (南科文乐爷)
2014-02-24 17:10:00...
作者:
guaroro (suika)
2014-02-24 17:10:00就楼上啊
作者:
waijr (时差13HR)
2014-02-24 17:10:00四叉猫是好人
作者:
wcontainer (watercontainer)
2014-02-24 17:10:00谁阿
作者: dimmy1001 (笨狼) 2014-02-24 17:10:00
推推
作者:
madden (《我是一个小说家》)
2014-02-24 17:10:004X猫窝爱泥
作者: IndianF4 (印度F4) 2014-02-24 17:10:00
法院认证他妈的疯子天龙人
作者:
kent (老肥宅)
2014-02-24 17:10:00就是个胖子啊~~~(不要告我
作者:
swattw (Swat-未來模å¼)
2014-02-24 17:29:00没提到我
作者:
XXXXGAY (OL打杂小妹)
2014-02-24 17:39:00没办法,只会提到帅哥。
作者:
kkkk123123 (Tolas 27382长多)
2014-02-24 19:59:00不认为消除妨害名誉会有助于产生更友善的网络言论环境罪
作者:
wbacb (500)
2014-02-24 20:15:00能不能如果告不成 告诉者需要负责被告交通费之类的处罚这样或许就不会这么多人乱告了吧
作者:
kkkk123123 (Tolas 27382长多)
2014-02-25 03:08:00这样是整个刑事诉讼法都要修耶 你要怎么处分...我觉得不是不能 可是这涉及立法技术的问题 有点复杂
名誉犯罪就回归民事吧 败诉的人要负担诉讼费用多少可缓和动不动就提告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