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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lovea (lovea) 看板: Gossiping
标题: [新闻] 推个文都要怕被告 四叉猫:希望能修法
时间: Mon Feb 24 17:08:48 2014
推个文都要怕被告 四叉猫:希望能修法防滥诉
http://www.ettoday.net/news/20140224/328306.htm
记者饶伟生/台北报导
台大批踢踢实业坊新看板“法律诉讼板”(LawsuitSug)近日开张,首位发表心得并被M文(
优质好文)的作者就是前八卦版主“四叉猫”(XXXXGAY),他在接受访问时表示,批踢踢最
近诉讼事件频繁,希望能借由分享心得帮助同样因网络言论被告的网友,更希望能借此引
起立法者注意,思考是否该修法喝止“滥诉”行为。
四叉猫透露,自己从当版主到卸任至今为止,已被告了四次。“有很多乡民写信跟我说他
也因网络言论被告,但我不是法律专长,只能提醒他们,千万不要和解。”四叉猫分析说
,“现在已经不是推什么文会被告、推什么不会被告的问题,我只能分享诉讼心得,教网
友被告时,该如何申请案件转移到户籍地,至少可以减少南北奔波的疲劳。”
四叉猫说,自己的笔迹丑,又常写错字,还用可爱信纸申请案件转移至户籍地都能通过了
,更何况是其他字比他漂亮,又能找到正式稿纸的网友呢?“不用怕麻烦,你们也可以!
”四叉猫热情地说道,“但信件中一定要提到案号,你的基本资料,为什么要转移?为什
么要请假?这几点都要清楚告知。”
四叉猫形容批踢踢现在“滥诉”频繁,“希望立法者可以注意这一块,看是不是能修法说
,该如何减少滥诉的状况。”四叉猫以过来人的姿态,尽力为网友解答诉讼相关问题,也
有乡民律师主动向其他版主表示愿意提供免费法律咨询,教导乡民网络相关的法律问题,
希望能够帮上一点忙。
专业律师表示,不管是不是因为对方挑衅,只要出言在网络上公开骂人,公然侮辱罪就会
成立,但成案不代表告得成,过去法院就曾判过如“天龙人”、“疯子”、“他妈的”,
属意见评论或俚语,不构成公然侮辱判被告无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