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申诉] #1dAuviuD (StockPicket)

楼主: Paul1021 (胡迪)   2024-11-24 00:18:04
※ 引述《IanLi (IanLi)》之铭言:
: 请 Stock板板主rayccccc、Paul1021与Djuda于72小时
: 至组务板 Law-Service说明对申诉文
: #1dAuviuD (StockPicket) 支持或反对原判决的理由。
: 本文同步转发至rayccccc/ Paul1021/ Djuda 信箱内。
: 以上
: ※ 引述《jumpballfan (QQ)》之铭言:
: : 一. 事发经过:
: : 1. 10/8 被检举 #1d1FOBy5
: : 2. 10/9 初判 无违规结案
: : 3. 10/25 改判 #1d6niWV5 水桶30天
: : 4. 11/4 收到水桶通知
: : 1. 10/8 初判 #1d1FOBy5 (StockPicket)
: : 与版主确认争议违规部分
: : 修改后并与版主再次确认文章皆符合规定(如截图)
: : https://i.imgur.com/7xs5YvG.jpeg
: :

: : 10/9 初判结果:
: : Paul1021: 全未达
: : Djuda: 全未达
: : 2. 但 10/25 #1d6niWV5 ,Paul1021推翻原本结果,重新判决
: : Paul1021: 违规水桶30天
: : Djuda: 全未达
: : 二. 申诉理由:
: : 1. 此文章一开始就有与版主讨论,修改后也跟版主再次确认
: : 10/9 就以无违反任何板规结案
: : 该文章后续版主也没任何留言说尚有违规部分
: : 2. 此文章是与版主讨论后配合其格式修改的
: : 版主提供违规格式害使用者被水桶,处理明显有瑕疵
: : 3. 呈上,此文章已配合版主修改
: : 但 10/9 跟 10/25 版主判决标准不一,且处理有明显瑕疵
: : 故申诉应恢复原本 10/9 结果,全未达结案,谢谢
这个案子其实比较特别
在处理以及判决上
确实有一些之前没遇到的状况
回到这件申诉案来说
当初申诉人问说证交所有issue应该要用哪个分类
我回答证交所的资讯应该要用情报分类比较合适
我的回答是没有问题的
但申诉人可能有误会
以为他的发文用情报分类就合乎板规
事实上
申诉人的发文
以我的观点来看
无论是用请益分类或是情报分类
都不符合发文分类格式
请益主要是问跟股票有直接相关的议题
申诉人如果只是问三大法人资讯怎么还没公布
在我的观点
是不符合请益1-4-1的分类规范的
然后申诉人的发文
也并非证交所的情报
而且看了内文确实也不像有先做功课或是查证
因此我这边才判4-2-3 4-1成立
至于4-2-1闲聊的部份
这比较牵涉板主的自由心证
后来考量到当天申诉人所说的那个状况确实比较不寻常
因此板主群都同意判4-2-1未达
另外两位板主后来也同意如果申诉人的文章改为请益分类
4-1的部份就能改判未达
不过目前申诉人也没有把文章分类改为请益
这样是无法改判的
但即便4-1没成立
4-2-3板主群还是判成立
罚则还是一样的
对申诉人的权益并没有造成影响
或许我原先表达没有很清楚
所以才让申诉人误会
但是4-2-3违规的事证
我觉得还是明确的
总结来说也没有对申诉人的权益造成影响
就再麻烦小组长做判决的定夺
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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