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申诉] stock版主对违反违规者不处置

楼主: laptic (无明)   2024-01-13 17:45:03
致组务、申诉人,谨回复如下:
一、还原推文内容:
推 f204137 : 联发科 都快摸到千元了... 12/13 13:33
(中间六条推文略)
推 tttt0204 : 确实,发哥涨了开始吹喇叭,不愧是我大师傅12/13 13:34
(中间十八条推文略)
推 f204137 : 这叫吹喇叭吗 ... 就讲一个现象而已啊 12/13 13:38
按照相关节录,板主先行认定未出现在证据之推文不影响判断,因此接纳所采用之证
据资讯。
二、按照推文意思来看,板主大概能得知的意思是:
诉外人表示联发科的收盘价(注一)快要涨到一千元,而原案被检举人 tttt0204 则
认为对方在“进行吹捧”(注二),但被诉外人表示这单纯是对联发科上涨行情的现
象观察。
三、承上,对于双方之间在公开看板的交流,既然对方未据此提出违规检举,板主无从得
知对方是否感到不满(或有引战之事),所以按照过往判例(注三),认为申诉人在
本案上不适格(非当事人检举)。且申诉人在提出该违规检举前,从未于股票板有任
何发言记录,对于看板风气之掌握恐有一定疑问,因此判定未达处分标准。
四、最后,请申诉人认明“针对性引战”和“地图砲”之差别,这两者之间的检举资格完
全不同,据此随意相提并论已有过当,这部分还望注意。
以上说明。
注一:按推文时间来看,当时已值台股收盘时间。
注二:依照教育部《重编国语辞典修订本》的诠释而言,所叙为“对上级谄媚吹捧”,直
接套用显然违背常理,因此另行作此判断。
注三:#1ai2KXLS (Law-Service)
※ 引述《cifayo (阿毛)》之铭言:
: 申诉人 :cifayo
: 看板板名:Stock
: 被申诉人:rayccccc laptic
: 申诉诉求:诉求依照版规4-5-1执行版务处置违规人员
: 申诉事由:
: 申诉文#1bWuEtR_ (StockPicket)
: 版规4-5-1何时 改成当事者才能检举?
: 从过往案件都非当事者检举
: 即成立4-5-1判决执行!
: 被检举者也推文自承是嘲讽特地使用者 故符合版规针对特地使用者4-5-1的版规违规
: 请小组长处理目前版主的双重版规管理。很多人都在反应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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