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04] Stock板板主群多次未依板规判决

楼主: BlueBird5566 (生日56)   2021-10-24 13:54:23
※ [本文转录自 StockPicket 看板 #1XQSAYcL ]
作者: BlueBird5566 (唯一支持蔡英文) 看板: StockPicket
标题: [询问] 几笔判决询问
时间: Sat Oct 16 02:04:16 2021
主旨:几笔判决询问 (可以是一条板规、一个判决...)
问题:#1XPeeYZe (StockPicket)
#1XPelgux (StockPicket)
这两篇的被检举者均已多次违反板规
检举文也附上了这两位先前的水桶纪录
yoche2000板主推文说 done
但却未退文或水桶这2位
甚至连删文都没删
https://i.imgur.com/eFbEocc.png
明明是第六篇… 明明y板主都回done…
查板规第四条明订
4.违规与处份规范
说明:本板处份采累进制,不同违规项目其处份仍会累进。且采一案一罚 (以处分公
告计),有处份纪录者于公告后或出桶后 (取较长者) 一年内未有其他警告以上
处份,视为表现良好纪录归零。
◎处份累进原则为:砍文、警告、水桶一周(7日)、一个月(30日)+退文、一年+退文。
处分累进原则补述 (见公告 #1VjE2ZTB)
这两位先前都已被水桶一周,此次的判决应是 水桶一个月+退文
恳请板主重新判决
另外,目前板主管板已经很少主动巡查了,主要都是靠板友检举
板友们已经帮板主很多忙了
希望板主处理检举案可以认真一点
不要只回个done 然后没有处理
作者: cityhunter04 (无聊的乖小孩 )   2020-10-16 21:19:00
是啊!只打DON是????没达标准也说明一下嘛
作者: stuppi (stuppi)   2020-10-17 00:36:00
您好刚查询一下,目前两篇文已有板主做删除及处置了另处分累进制度第三点节录如下:处份累进原则意旨为加重刑责,若累犯之刑责低于本刑,本原则不得适用。(后面举例不另赘述)以我自己的判例而言,例如有人先违反4-6-2,出桶后后违反4-6-1 则还是以4-6-1(较轻)的水桶做处分以您所提#1XPeeYZe (StockPicket)的案例而言创作文超额属于“删文”4-1处置,先前的水桶7日累进不成立当然被检举者其他的闲聊累进则是可能的处分累进制度的条目有时较会使使用者混淆,在此稍微说明提供您日后参考
作者: Assisi (Francesco d'Assisi)   2020-10-17 15:00:00
今日公告
作者: RG5678 (G-REX5678)   2020-10-18 11:29:00
附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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