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本案由于Oldwood君与多位Eng-Class板板友,对于Eng-Class板板主pierse君的管理
风格与板主之应尽义务,有诸多质疑之处。在双方沟通多次之后,仍然无法化解彼此
之间的歧见,而走上罢免之途。
在此先感谢pierse君长年来,为Eng-Class板的付出,因为现在愿意在语言学院,担
任板主一职的热心人士已经不多了。在此也感谢Oldwood君与多位Eng-Class板板友,
愿意为Eng-Class板往更好的方向发展,而努力与现任Eng-Class板板主pierse君沟通
,并且提出许多见解。毕竟,在现今瞬息万变的工商世界,语文能力至关重要,唯有
一群热心、积极努力、愿意舍弃休闲娱乐的时间,提升自己与他人的语言能力的人,
方能在竞争激烈的国际舞台发光发热;而努力学习语言,也正是语言学院长年以来,
所鼓励与推动的方向。唯有拥有危机意识、持续精进自己语言能力的人,台湾才能在
国际社会之中脱颖而出。
换句话说,正是因为有Eng-Class板板主pierse君,与Eng-Class板Oldwood君等多位板
友,彼此互相激荡出愿意精进的火花,语言的学习才会持续下去。希望此次的判决结
果,不至于伤害到两造对于语言学习的热忱。
裁定并同说明》
一、本次罢免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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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照#19sZNS6u (LangService),对于罢免连署的资格:
连署人数及审核
1.连署门槛为赞成者超过或等于40个连署"且"大于反对连署
有效连署:﹝符合连署人资格之连署﹞
3.发起人须曾于该看版发表文章 并针对罢免理由曾向组务申诉或反应
连署人数及审核
1.连署门槛为赞成者超过或等于40个连署"且"大于反对连署
有效连署:﹝符合连署人资格之连署﹞
与#1LlDa4-c (AboutBoards)
连署人最低资格限制 (需同时满足):
a. 通过本站身份认证。
b. 上站次数 30 次以上。
c. 曾于该板发言
罢免发起人,与连署人,均必须曾在该看板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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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查,有效连署15人,未达40人的有效连署门槛,因此判决罢免无效。
(绿色为曾于Eng-Class板发文,但文章遭删除或自删,红色为曾于Eng-Class板上发文
绿色2人,红色13人,总共15人)
※dunchee君有发文过,但为空白文章且自删,故判定为无效连署。
※根据#1NFIBRJ9 (Acad-Affairs),推文不列入计算,敬请见谅。
(简单的说,如果连推文也判定是否在该板发言,现行在PTT的接口下无法查找追寻,
因此于该板推文者,没有列入计算,执行面上有困难,敬请见谅。)